日前,山東省政府出臺《關于減輕稅費負擔降低企業財務成本的意見》,圍繞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社會保障性支出、創業創新成本、融資成本和優化產能支出等五個方面,制定30條政策措施。
降低企業稅費負擔
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企業新增不動產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
●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我省將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從5月1日起,將營改增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并將企業新增不動產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新增試點行業的原營業稅優惠政策原則上予以延續,對老合同、老項目以及特定行業采取過渡性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全面落實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2017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擴大收費基金優惠政策免征范圍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對國內植物檢疫費等18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免征范圍,由小微企業擴大到所有企業。2017年12月31日前,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降低企業社保支出
統籌基金累計結存規模超過12個月的地區,適當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降低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高于18%的市,應逐步降至18%。因單位繳費比例調整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通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調劑金給予適當補助。
●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
統籌基金累計結存規模超過12個月的地區,適當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具體由各統籌地區自行確定。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并根據合并后基金運行情況,適時調整費率。
●適當調整企業住房保障政策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結合我省實際,階段性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凡是超出國家規定繳存比例的,必須按規定降下來。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企業,可在一定幅度內適當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經濟效益下降、支付能力不足、現仍發放住房補貼的企業,應下調住房補貼發放比例。具體辦法由省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降低企業創業創新成本
2016-2018年,將“創新券”政策范圍由小微企業擴大到中小微企業
●擴大“創新券”覆蓋范圍2016-2018年,依托“山東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將“創新券”政策范圍由小微企業擴大到中小微企業,對企業使用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科學儀器設備進行檢測、試驗、分析等活動發生的費用,省級按照西部經濟隆起帶60%、其他地區40%的比例給予補助,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對提供服務量大、用戶評價高、綜合效益突出的供給方會員,給予服務總額10%-30%的后補助,每年最高補助200萬元。
●降低小微企業創業成本加快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十三五”期間每年遴選不少于10個示范基地,每個示范基地給予不低于800萬元的財政補助。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設省級融資性擔保機構股權投資基金,總規模40億元。
●健全小微企業貸款風險
分擔和損失補償機制完善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和信用擔保代償補償政策,對合作銀行小微企業貸款損失給予30%補償;對融資擔保機構小微企業擔保貸款代償損失,由擔保機構、省再擔保集團、合作銀行和代償補償資金,按40∶25∶20∶15比例共同承擔。
●培植壯大融資擔保機構省財政多渠道籌集資金,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總規模40億元的省級融資性擔保機構股權投資基金,以股權形式出資參股融資性擔保公司,提高擔保機構抗風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