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積分落戶政策_北京積分落戶細則
北京積分落戶政策
《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發布,符合條件者可每年申請一次,政府將每年公布落戶分數線。分數線根據年度人口調控情況調整。
一、哪些人能申請北京積分落戶?
1、持有北京市居住證
2、年齡不超過45周歲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4、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
5、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北京積分各項指標是如何規定的?
就業
每年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積3分
住所
在自有產權房每連續居住滿1年積1分,在租賃房屋和單位宿舍每連續居滿1年積0.5分
若連續居住年限>繳納社保年限,以社保年限為準
教育
大學專科(含高職)積9分
大學本科積15分
碩士積27分
博士積39分
以最高學歷為準,不累加;
每多獲得1個碩士學位,加3分;
每多獲得1個博士學位,加6分;
行業
區域性專業市場、一般制造業、污染行業淘汰目錄內企業等
每滿1年減6分,不足1年按1年算
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中的創業企業
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等
每滿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
每滿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科技文化、創新創業大賽獲國家級獎項:加9分
獲本市獎項:加6分
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專業技術職務
中級加2分,高級加5分
只計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納稅
3年連續納稅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加6分
1、平均個人所得稅納稅額在10萬元/年及以上;
2、個體工商戶平均納稅15萬元/年及以上;
3、投資人、股東等納稅20萬元/年及以上
以上不累計加分,有稅違法行為記錄的,每條記錄減12分
信用
有不良記錄的每條記錄減12分
守法記錄
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每條記錄減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