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事業單位原工傷殘人員殘疾撫恤金標準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西咸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韓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級各部門人事處(辦公室),中央駐陜有關單位人事處(辦公室):
省民政、財政聯合印發的陜民發﹝2014﹞41號文件,調整了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殘疾撫恤金標準,從10月1日起執行。按照我省工傷保險有關政策規定,事業單位原工傷殘人員參照執行。現將具體標準通知如下:
殘疾等級 | 撫恤金標準(元/年) |
一級 | 50700 |
二級 | 44890 |
三級 | 39070 |
四級 | 30760 |
五級 | 23270 |
六級 | 19680 |
七級 | 14140 |
八級 | 9130 |
九級 | 6650 |
十級 | 49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