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3日發布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養老金水平將提高到每月3355元。
據介紹,此次調整采取掛鉤調整、定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原則,增加的額度與繳費年限掛鉤。根據規定,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對于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定額調整即按絕對額普遍增加,同時向低收入者適當傾斜。北京市將退休人員年底前的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四檔,分別是455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3550元(含)至4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3050元(含)至355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305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60元。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絕對額調整養老金后低于下一檔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
適當傾斜主要針對特殊人群:一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后,再次享受到100元至16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二是繼續單列調整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80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640元。三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后不低于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
據介紹,北京市自1994年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制度以來,這是第23次連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惠及228萬企業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