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延遲退休的看點在打破戀權質疑
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日前發布通知,為充分發揮女領導干部和女性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中的正、副處級女干部、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將年滿六十周歲退休。該通知自今年3月1日起執行。(2月28日新華網)
漸進式的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重要改革決定,從理性和長遠角度看,“延遲退休”是一種“必然趨勢”。但有不少反對的聲音認為,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應該是相對每一位勞動者,而不是成為某一類群體的權利,更不能成為官員才應享有的特權。筆者認為,處級女官員60歲退休還需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打破公眾貪戀權力的質疑。
從“顯性”方面來看,現階段公務員的工資福利等都是按照職務大小來確定的,即官職越大,級別越高,退休時間越晚,待遇也就越好。而從“隱性”方面來看,不同的官位即對應著不同的隱性權力。某報曾刊載過這樣一篇微型小說:某局長在位時,門庭若市、風光無限;臨退時,全家如喪考妣,整日愁苦不堪,茅舍無煙;退休后,人走茶涼,門前冷落車馬稀,郁郁而終。雖是小說,但卻是現實生活的真實寫照。近年來,更屢屢曝出有一些“戀權”者,為了多“為人民服務”幾年,竟然變著招兒篡改自己的檔案年齡,讓自己“越活越年輕”起來。如此看來,反對者質疑“處級女官員60歲退休”是貪戀權力就不難理解了。
在處級女官員60歲退休這個問題上,須正視有一些干部貪戀權力之嫌這個不爭的現實。要打破公眾的這種爭議與質疑,就不能搞一刀切,而是需要彈性的可操作制度。除了通知中規定的“如本人申請,可以在年滿五十五周歲時自愿退休”外,筆者認為還需充分考慮官員們的身體健康狀況,確實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組織部門應強制其退休;能力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通過考核等機制淘汰,杜絕“占著茅坑不拉屎”現象。更關鍵的是,厘清權力邊界,擠壓官員的權力油水,讓官位回歸為民服務的本色。當一切權力都用來為人民謀福了,公眾又怎會質疑延遲退休是貪戀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