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事業單位員工養老保險已并軌
養老保險破除“雙軌制”的改革終于有了確切消息。12月23日,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代表國務院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稱,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公務員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繳費。
從有關部門了解到,上海的事業單位早已與企業接軌,員工都是由自己繳費,建立個人的養老金賬戶,因此這一次的并軌主要是讓公務員也同樣繳費。另外在養老金的計發方面也將有所變化。
據介紹,自1993年起,上海逐步建立起企業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2000年前后,將事業單位員工和機關公務員都納入其中,也就是說,當時在繳費機制上曾經并軌過。但在2006年,國家頒布了《公務員法》,上海的公務員重新分裂了出來,不再繳費。因此上海目前的狀況是,在繳費方面,企業與事業單位員工一致,機關公務員不同。在領取養老金待遇上,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是三種計發模式,待遇各不相同。
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彭希哲表示,上海的公務員退休后一般可以拿到6000元左右的退休金,而企業職工是2000多元。如果現在不抓緊并軌,今后的差距可能會越來越大。
此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已經明確要并軌,也就是說,今后公務員也要個人繳費。而為了使養老金領取更趨公平,退休費計發辦法也將改革,同時明確,職業年金和基本養老金制度同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