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務員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2015新疆公務員資格復審需要什么資料?小編下面就為大家解答!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在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則確定面試入闈人員:招錄1至2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招錄3至10人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闈人員。
缺考一科的、參加《法律專業知識》、《漢語基礎知識》考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
2.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是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確認和審核。
資格審查產生空缺職位的,可在本職位筆試合格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11月14日。
面試入闈人員需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和招考職位需要的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資格審查部門進行審查,其中:
(1)免試《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須提供職位條件要求的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2)免試《漢語基礎知識》的人員,使用維吾爾文字答題的,須提供國家頒發的“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6級(舊)”及以上或“中國漢語水平等級考試HSK5級(新)”及以上或“中國少數民族漢語水平等級考試MHK三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職位對漢語水平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執行。
(3)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管理辦公室(團委)證明和志愿服務證書。
(4)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地州市以上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證明和“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5)自治區統一選派到鄉鎮且仍在鄉鎮工作的公務員或選調生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及縣(市、區)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選派公務員或選調生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
(6)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中,人事管理權限在縣(市、區)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須提供縣(市、區)組織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教育系統工作人員須提供本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7)駐疆部隊現役軍人的配偶須提供結婚證、身份證以及現役軍人所在師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開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現役軍人的子女需要提供身份證、現役軍人所在師級及以上部隊干部或軍務(警務)部門開具的現役軍人證明、現役軍人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8)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須提供援疆干部證明及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9)新疆戶籍人員配偶或子女須提供配偶或父母新疆戶籍證明、結婚證或子女關系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10)報考專項職位的工人除提供學歷證書等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之外,還須提供自治區國有企業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和在生產一線崗位工作滿3年及以上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11)報考專項職位的農(牧)民須提供農業戶籍證明,以及鄉黨委或政府出具的在農業種植、養殖、農畜副產品加工、農資經營、畜牧業等生產一線從事農牧業生產滿3年以上的證明等材料原件、復印件。
3. 資格審查部門
(1)自治區區級機關及垂直管理單位負責本機關、本系統職位的資格審查。
(2)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負責本院職位的資格審查;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負責鐵路運輸法院職位的資格審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負責本院機關、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派出院及鐵路運輸檢察院系統職位的資格審查。
(3)各地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地州市黨群系統職位(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位),行政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