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事業單位年檢制改為公示制
省編辦將于明年在全省范圍內取消事業單位法人年度檢驗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和開辦資金確認登記制度。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后,登記管理機關不再對事業單位年度報告書及其他相關材料進行集中審查,不再在《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上粘貼年檢合格標記。
記者了解到,《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有效期由1年調整為5年,每5年更換一次證書,事業單位要在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內到登記管理機關換領新的證書。在證書有效期內,事業單位僅需于每年3月31日前依照規定,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上一年度執行《條例》和實施細則情況的年度報告,并委托登記管理機關在“遼寧事業單位在線”網站上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取消了年度檢驗,并不是放棄或減弱了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而是轉變了對事業單位的監管方式,將原來由政府監管事業單位,變為政府、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共同監管,促使事業單位自覺地按照其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工作,回歸并體現其公益屬性。此外,登記管理機關還將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監督管理機制,不斷完善信用信息平臺、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實地核查、績效考核評估、監管聯動機制等監管措施,切實加強對事業單位的事中事后監管,依法規范法人登記管理,確保年檢取消后監管力度不減。
據悉,此次改革涉及我省已登記事業單位共3萬余家,目的是通過改革切實減輕事業單位負擔,有效降低事業單位的運行成本,激發事業單位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