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事業單位 兩類人有加分機會
統一考試11月8日舉行,11月12日前請提供加分證明
市、區屬事業單位秋季補充編內工作人員統一考試將于11月8日舉行,記者昨日從市公務員局獲悉,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要在11月12日前,將筆試加分證明材料復印件及承諾書提交招聘單位,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
誰可加分
服務基層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3分,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服務期為1年期滿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務期為2年的提前離崗人員),報考區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報考市屬事業單位不加分。
從我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一定的筆試卷面分加分。
所需材料
“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1. 身份證;2. 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參加省外組織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的畢業生還須提供福建生源證明,即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院校前戶籍及學籍均在福建省的證明材料);3. 承諾書。
從廈門市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需提供:1.身份證;2.戶口本;3.應征入伍通知書(須體現從廈門應征入伍);4.退伍軍人證書或退出現役登記表;5.其他符合要求的加分材料(符合三等功、二等功、優秀士兵等加分項目的相關證明材料);6.承諾書。
從廈門市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畢業生退役士兵,畢業或退役未超過2年,需提供:1.身份證;2.戶口本;3.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以上學歷(位)證書;4.報到證;5. 應征入伍通知書(體現從廈門應征入伍);6. 退伍軍人證書或退出現役登記表(體現畢業2年內或者退役2年內);7.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