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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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學院概況1.學校全稱: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2.招生代碼:00773.校址地址:杭州市花塢路3號4.郵政編碼:3100235.辦學地點:杭州市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6.學院網址:http://www.wxpoly.cn7.辦學類型:民辦8.辦學層次:普通高職第二章 招生機構第二條 招生機構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設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設自主招生辦公室,組織和實施自主招生工作。第三章 招生計劃、專業介紹及收費標準第三條 招生計劃 序號 | 專業名稱 | 學制 (年) | 招生計劃 (人) | 收費 (元/人·年) | 備注 |
01 | 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 | 3 | 40 | 5000 | 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資格的考生 |
02 | 服裝設計與加工 | 3 | 45 | 10000 |
03 | 工業設計 | 3 | 45 | 10000 |
04 | 環境監測與評價 | 3 | 25 | 10000 |
05 | 酒店管理 | 3 | 45 | 10000 |
合 計(人) | 200 |
注:具體計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最后核定為準,收費標準以物價局最終核定標準為準。第四章 報考條件第四條 報考條件符合當年高考報考條件,并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資格的考生,且至自主招生現場確認時為止,符合下列條件者:1.綜合素質評價均在合格以上(且高中會考成績不能低于P等)。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3.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4.身體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 “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第五章 報名第五條 報名方法和報名時間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個人自薦或中學推薦的方式提出申請。網上報名:考生可于3月5日8:30~4月3日16:30期間登錄我院招生網(http://zs.wxpoly.cn),點擊“自主招生網上報名”圖標,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凡參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不得兼報。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請用A4紙大小,以《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報名表》為封面裝訂,按以下方式遞交材料:以學校為單位統一遞交或個人遞交;務必用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于4月7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寄至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招生辦。(杭州市西湖區花塢路3號,郵編310023,電話:0571-87171809),并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具體書面材料如下:1.《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報名表》(附件1)在報名系統中會自動生成,請自行打印,需加蓋所在中學公章);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章的高中會考成績單;3.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信息表);4.身份證復印件;5.《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6.符合素質特長要求的,提供《杭州萬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素質特長說明表》(在我院報名系統中填寫相關內容后會自動生成,請自行打印),同時需提供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申請素質特長的證明材料復印件。所有報名信息以書面提交的材料為準。學院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后將及時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請注意查詢。第六條 資格審查和網上確認1.初審我院將成立專家評審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取得參加我院自主招生資格的名單。有高中學校校長推薦信的考生,可優先考慮取得參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2.網上確認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結果查詢”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4月8日~4月9日,需用A4紙張打印)。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必須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3.報名考試費(1)報名考試費:經省物價局審批,我院報名考試費為110元/生。(2)報名考試費收繳: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于4月9日前到全省各工商銀行網點繳費,在工商銀行柜臺告知工作人員繳納學費(即報名考試費)考生將報名費匯款至我院工行賬號,匯款后請務必保留銀行回單,現場確認時憑回單在準考證上蓋章。戶 名: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開戶行:工商銀行古蕩支行賬 號:1202 0059 0990 0018 428匯款用途:自主招生報名費(注明姓名和高考報名號)如銀行繳費不成功或銀行繳費不方便,可在現場確認時現金繳費。第七條 現場信息確認4月10日8:30~17:00分前到我院現場辦理“信息確認”手續,現場確認時,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2)。現場資格確認地址:杭州市西湖區花塢路3號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行政樓6205室)。所有報名考生必須進行現場確認,不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或因材料不全無法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身份證或戶口本、素質特長的證明材料、《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等要交驗原件。素質特長的證明材料還需提供復印件一份。第六章 綜合素質測試第七條 測試時間綜合素質測試:4月11日第八條 組題方式學院自主命題和組織測試第九條 測試內容1.測試內容:考核學生的能力素質和專業學習的適應性。2.測試形式:面試、材料審核。3.測試方式:根據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2.2組織報名并通過初審的考生進入綜合素質測試環節,各專業成立若干個綜合素質測試考評組,考評組至少由5個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和若干工作人員組成,報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根據制定的考評方法(另行制定)對考生進行面試。4.各專業的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20分,賦分條件由各專業根據專業需要自行確定,各專業需事先擬定賦分項目及分值報學院備案)。面試過程全程錄像,學院紀檢監察處對招生全程實施監督。第七章 錄取方式第十條 錄取規則1.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2.成績組成錄取成績由“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和“高中學考(會考)成績”兩部分組成,“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為綜合素質測試的實際得分(含素質特長分),“高中學考(會考)成績”折算如下:(1)等級分折算辦法:A等計9分,B等計6分,C等計4分,P等計2分。(2)高中學考(會考)成績=∑各科等級折算分,滿分99分。錄取總分=高中學考(會考)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擬錄取考生和備錄考生確定各專業根據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計劃數1:1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剔除擬錄取考生名單后,各專業根據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計劃數1:0.8確定備錄考生名單。4.若各專業擬錄取考生或備錄考生最低分的錄取總分相同時,按以下成績或等級的先后順序優先列入名單:
專業名稱 | 優先順序 |
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環境監測與評價 | 綜合素質測試、化學、物理、數學 |
服裝設計與加工、工業設計、酒店管理 | 綜合素質測試、語文、英語、數學 |
5.經“一檔多投”多輪錄取后,當自主招生計劃足額完成或已無備錄考生時,錄取工作結束,如因生源不足無法完成招生計劃的,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將不足部分轉到相應批次統招計劃。6.錄取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凡被我院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本院招生信息網和浙江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7.公示結束后,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并簽訂《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錄取協議書》(附件3)后向考生發錄取通知書。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第十一條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院不予錄取。第十二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考生,我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其中 “酒店管理”專業要求身高男生1.68米及以上,女生1.55米及以上。第八章 招生監督第十三條 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自主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自主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 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第十五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第十六條 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第十七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第九章 其他第十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第十九條 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獲得者,獎勵8000元/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獎勵5000元/年·人;國家一等助學金獲得者,獎勵4000元/年·人;國家二等助學金獲得者,獎勵2500元/年·人。學院設立“萬向教育基金”升學獎學金,資助一定數量的品學兼優的學生“專升本”學習。基金為獲得國內“專升本”入學資格的學生提供人均2.4萬元的資助;為獲得國外(或境外)“專升本”入學資格的學生提供人均30萬元的資助。第二十條 勤工助學學院設有一定數量的固定勤工助學崗位。第二十一條 助學貸款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就學地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最高6000元/年·人。第十章 附則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自主招生工作。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第二十五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咨詢電話:(0571) 87154000 87171816 87171809咨詢地點:杭州市花塢路3號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行政樓6205室)。傳真:(0571) 87154000網址:http://zs.wxpol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