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我省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優化師范類專業人才選拔機制,結合我校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我校繼續實施并深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一、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備注 |
漢語言文學 | 20 | 文理兼招,具體計劃視入圍考生文理科分布情況確定。 |
英語 | 25 | |
小學教育 | 40 | |
學前教育 | 60 |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20 | 招理科生 |
二、報名時間
3月10日至3月25日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可自行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有9門及以上為A等(其中報考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和英語專業的考生其相應會考科目須為A等,如報考漢語言文學專業語文科目須為A等,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數學科目須為A等,報考英語專業英語科目須為A等,下同),其余為C等(含)以上;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有5門及以上為A等(其中報考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和英語專業的考生其相應會考科目須為A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獎;或以第一發明人取得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勝獎(含)以上,或在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參加北京大學全國中學生藝術周、清華大學全國中學生文化藝術冬令營并獲得三級(含)以上證書;或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音樂舞蹈類(聲樂、器樂、舞蹈)和美術類(書法、繪畫、攝影、設計)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A級證書;或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個人項目三等獎(含)以上;或高中階段在省級教育部門舉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個人項目二等獎(含)以上。
(5)體育特長類: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或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前3名(限個人項目);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前8名(限個人項目)。
(二)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有7門及以上為A等(其中報考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和英語專業的考生其相應會考科目須為A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經所在中學校長推薦(請校長結合中學綜合素質評價實際情況推薦)可以報考。具備中學校長推薦資格的中學由我校根據前三年該中學被我校錄取人數情況確定(具體名單見附件),每所中學推薦總人數一般不超過3人,考生推薦名單由各中學按規定在校內進行公示。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zjnu.edu.cn),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浙江師范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申請表》,直接打印。
2.申請材料:
①所在中學蓋章的報名申請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
②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③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⑤身份證復印件;
⑥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報考理由及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書(不接受電腦打印件),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⑦對于符合校長推薦報名條件(即報名條件(二)類的考生),需提供中學校長實名推薦表(表格可在我校“三位一體”報名系統中下載)。
3.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郵寄:浙江省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浙江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79-82282245,郵編:321004。請考生在郵寄申請材料時盡量使用EMS郵政特快專遞,截止日期3月25日(以當地郵戳為準)。申請材料屆時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
五、書面評審
1.3月26日至3月31日我校資格審查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書面評審,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
2.3月31日起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書面評審結果。
六、繳費
1.收費標準: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收取報考費,標準為110元/人。
2.繳費時間:3月31日至4月6日
3.繳費方式:
(1)農業銀行或工商銀行柜臺繳費
浙江省內考生請于3月31日至4月6日期間到所在地農業銀行或工商銀行網點辦理柜臺繳費手續(其中寧波地區僅限工商銀行網點)。辦理方式:至農業銀行或工商銀行網點柜臺后,先報“繳浙江師范大學學費”,然后報“報名號”;待銀行柜臺工作人員調出考生姓名和應繳金額,核對無誤后繳入相應款項即可;繳費后請妥善保管繳費憑條(回執或客戶留存副聯),以備查詢之用。
(2)農業銀行網銀繳費
適用于所有有農業銀行K寶的考生。浙江師范大學網銀繳費網址:http://wyjf.zjnu.edu.cn/,初次登陸無需注冊,登陸名及密碼均為“報名號”,進入后按提示步驟操作即可。
3.繳費查詢
考生繳費后隔天可以查詢確認繳費是否成功。浙江師范大學繳費查詢網址:http://sfcx.zjnu.edu.cn/,初次登陸無需注冊,登陸名及密碼均為“報名號”。
七、綜合素質測試
1.報到時間、地點:4月11日13:00至17:00 浙江師范大學美術學院一樓中廳
2.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4月12日
地點:浙江師范大學(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3.測試內容
(1)儀態儀表;(2)口頭表達;(3)書寫展示;(4)特長展示。
4.成績評定:成績滿分為100分。
5.成績查詢與入圍名單公示:綜合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面試成績。我校將按招生計劃數不超過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八、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須參加高考一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在第一批提前錄取。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其中報考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和英語專業的考生其相應會考科目須為A等),多個專業可兼報。
2.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愿,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的原則依次擇優錄取,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5%+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計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
3.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4.其他要求:(1)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 “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學校及有關專業均不予錄取。(2)男女比例不限。(3)外語語種不限。
九、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一)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二)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年度結算。
十、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郵編:321004
聯系部門:浙江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9-82282245 傳真:0579-82282335
學校網址:http://www.zjn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zjnu.edu.cn
本章程由浙江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附件:
浙江師范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
獲推薦資格中學名單(排名不分先后)
序號 | 中學名稱 |
1 | 浙江省杭州高級中學 |
2 | 浙江省杭州第二中學 |
3 | 浙江省杭州學軍中學 |
4 | 杭州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
5 | 浙江大學附屬中學 |
6 | 浙江省蕭山中學 |
7 | 蕭山區第二高級中學 |
8 | 蕭山區第三高級中學 |
9 | 浙江省桐廬中學 |
10 | 浙江省富陽中學 |
11 | 杭州市余杭高級中學 |
12 | 寧波中學 |
13 | 寧波市效實中學 |
14 | 寧波市北侖中學 |
15 | 寧波市鎮海中學 |
16 | 寧波市鎮海區龍賽中學 |
17 | 慈溪中學 |
18 | 慈溪市滸山中學 |
19 | 浙江省余姚中學 |
20 | 浙江省奉化中學 |
21 | 浙江省象山中學 |
22 | 浙江省寧海中學 |
23 | 寧波市鄞州中學 |
24 | 浙江省溫州中學 |
25 | 溫州第二中學 |
26 | 浙江省甌海中學 |
27 | 浙江省樂清中學 |
28 | 永嘉中學 |
29 | 浙江省瑞安中學 |
30 | 浙江省平陽中學 |
31 | 浙江省蒼南中學 |
32 | 嘉興高級中學 |
33 | 浙江省嘉善高級中學 |
34 | 浙江省平湖中學 |
35 | 海寧市高級中學 |
36 | 海鹽高級中學 |
37 | 浙江省桐鄉市高級中學 |
38 | 浙江省湖州中學 |
39 | 湖州市第二中學 |
40 | 浙江省長興中學 |
41 | 紹興市第一中學 |
42 | 紹興縣柯橋中學 |
43 | 紹興縣魯迅中學 |
44 | 上虞市春暉中學 |
45 | 浙江省上虞中學 |
46 | 浙江省諸暨中學 |
47 | 浙江金華第一中學 |
48 | 浙江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
49 | 永康市第一中學 |
50 | 浙江省武義第一中學 |
51 | 浙江省東陽中學 |
52 | 浙江省磐安中學 |
53 | 浙江省浦江中學 |
54 | 浙江省義烏中學 |
55 | 義烏市第二中學 |
56 | 浙江省衢州第一中學 |
57 | 浙江省衢州第二中學 |
58 | 浙江省龍游中學 |
59 | 浙江省麗水中學 |
60 | 縉云中學 |
61 | 青田縣中學 |
62 | 龍泉市第一中學 |
63 | 浙江省臺州中學 |
64 | 浙江臨海市回浦中學 |
65 | 浙江省黃巖中學 |
66 | 浙江省溫嶺中學 |
67 | 浙江省仙居中學 |
68 | 浙江省天臺中學 |
69 | 浙江省臺州市路橋中學 |
70 | 臺州市第一中學 |
71 | 浙江省舟山中學 |
72 | 普陀中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