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程序
書面評審: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競賽獲獎情況、中學階段綜合表現以及個人陳述情況,原則上按照計劃數1:6比例,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書面評審結果通知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發布,考生可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三位一體”招生報名系統查詢。2
綜合測試:
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以面試為主,重點考察學生綜合素質,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測試結束后,按照計劃數1:5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注:綜合測試以面試為主,重點考察學生綜合素質,成績滿分為100分。3
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