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報名時間條件和考試真題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專業人才培養需要,經浙江省教育廳批準,我校在繼續實施并深化“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報名采用自薦和推薦等形式。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
一、選拔對象
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優秀學生。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請報考: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11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5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專項條件之一者:
(1)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或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競賽三等獎(含)以上。
(2)科技創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3)語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學專著或在全國性作文比賽(包括“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或在全國創新英語大賽或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4)藝術特長類: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小學藝術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中獲得三等獎(含)以上(限個人項目);或中學階段(含初中)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證書。
(5)體育特長類(限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網球、定向、健美操、武術,限個人項目):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得前八名;或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進入決賽。
(二)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所在中學校長推薦可以報考(具備中學校長推薦資格的中學名單見浙江工業大學招生網)。
(1)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9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
(2)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8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前30%。
具備中學校長推薦資格的中學由我校根據前三年該中學被我校錄取人數排名確定,每所中學推薦的文理科總名額一般不超過5人,考生推薦名單由各中學按規定在校內進行公示。
(三)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在學科研究、科技創新、藝術體育和社會實踐等方面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的學生,可以申請報考(學生自薦、所在中學推薦或專家推薦均可)。
自薦或專家推薦的考生須經所在中學審核,考生名單由各中學按規定在校內進行公示。
三、招生計劃及專業
總計劃數為125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105名。具體招生專業、計劃及報考相關專業所須的學業水平測試單科要求如下表(所有招生計劃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最后公布為準)。
科類 | 招生專業 | 計劃數 | 學業水平測試必須為A的科目 |
文科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5 | 英語、數學 |
外國語言文學類(含英語、翻譯(英語)專業) | 5 | 英語、語文 | |
新聞傳播學類(含廣告學、廣播電視學專業) | 5 | 語文、歷史 | |
法學類(含法學、知識產權專業) | 5 | 語文、歷史 | |
理科 | 理科試驗班類(健行學院) | 5 | 數學、物理 |
化工與制藥類(化學工程類:含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能源化學工程專業) | 10 | 數學、化學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5 | 數學、化學 | |
機械類(含機械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車輛工程專業) | 15 | 數學、物理 | |
電氣類(含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專業) | 10 | 數學、物理 | |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數字媒體技術、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專業) | 10 | 數學、物理 | |
金融學 | 5 | 英語、數學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5 | 英語、數學 | |
工商管理類(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程管理專業) | 10 | 英語、數學 | |
建筑類(含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 | 10 | 數學、物理 | |
土木類(含土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 | 10 | 數學、物理 | |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工程專業) | 10 | 數學、生物 |
經專家組測評確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普通文理科招生專業中選擇填報志愿,文理不得跨科填報。錄取名額不占上列計劃。
四、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請登錄浙江工業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zjut.edu.cn)網上報名專欄,進入“‘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浙江工業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打印。
2.符合自行申請(報名條件(一)類)或校長推薦(報名條件(二)類)的報名條件,同時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的考生,可以兼報。
3.申請材料:
①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浙江工業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②對于符合校長推薦報名條件(報名條件(二)類的考生),由各有關中學提供《浙江工業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中學校長推薦名單匯總表》;
③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的考生需提供《浙江工業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中學審核表》,其中中學推薦或者專家推薦的考生需同時附《浙江工業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推薦表》(表格可至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下載);
④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情況;
⑤身份證復印件;
⑥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⑦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⑧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左右。
4.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5.材料郵寄: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號浙江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8320032,郵編:310014。請考生在郵寄申請材料時盡量使用EMS郵政特快專遞。申請材料屆時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
五、選拔程序
1.書面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書面評審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其中,申請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測評的考生,學校根據特殊才能情況組織相對應的專家組進行評審。
2.綜合素質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符合報名條件(一)類和(二)類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的專業素養、專業能力、綜合素質為主。
通過書面評審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現(報名條件(三)類)測評資格要求的考生,其綜合素質測試采用特殊才能測評方式進行。學校根據其特殊才能情況,組織相對應的專家組,進行特殊才能測評。
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特殊才能測評)結束后,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特殊才能測評)成績。
3.入圍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六、時間安排
1.考生報名:3月4日上午9:00至3月16日下午16:00;
2.材料郵寄:從報名時起至3月16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準);
3.學校書面評審:3月17日至3月23日;
4.書面評審結果查詢、網上繳費及綜合測試通知書打印:3月24日至3月27日;
5.考生報到:3月28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6.特殊才能測評:3月28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7.綜合素質測試:3月29日至30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8.綜合素質測試(包括特殊才能測評)結果查詢:4月10日起。
七、錄取辦法
1.入圍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一類科目組的報名和考試。錄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錄取,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錄取院校統一填報。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簡章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特殊才能測評入圍考生不受此限),文理不得跨科填報。
2.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
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如下表: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 5A | 6A | 7A | 8A | 9A | 10A | 11A及以上 |
成績折算(分)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3.專業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按照計劃數1:1進行專業投檔,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
4.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突出特殊才能考生除外)。
5.對經專家組測評確認具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組一起研究確定綜合成績合成比例,可提高綜合素質測試(特殊才能測評)在其中的權重。高考成績公布后,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專家組一起研究確定具有突出特殊才能考生擬錄取名單并公示,無異議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