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辦法
(一)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統一高考。文理科納入第一批提前段填報,美術類納入美術類專業當批次(表演專業第一批,美術學專業第二批)提前段填報,高水平運動員納入第二批提前段填報。在填報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志愿時須將浙江理工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對應入圍的測試類別中,跨測試類別填報專業志愿無效。
(二)我校按照“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當志愿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先分科類按招生計劃1:1確定預錄取人選,再進行專業投檔,若預錄取人選中有因綜合分低、志愿專業投不進且不服從調劑被退檔的,則按綜合分再順延錄取至額滿。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排序中考生總分相同時,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包括自選綜合科目)獲得A等較多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優先于無專業志愿的考生按志愿專業錄取。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專業錄取,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原則上予以退檔。專業調劑僅限入圍類別內,不得跨入圍類別調劑。
“三位一體”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滿分為110分(計分科目不含自選綜合科目,共11門),其中,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不計分。
①普通文理類:“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0%+高考總分×50%(三項成績均折算為百分制)。
②美術類:“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60%+高考美術綜合分×30%(三項成績均折算為百分制)。
③高水平運動員:“三位一體”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折算成績×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60%+高考總分×30%(三項成績均折算為百分制)。其中,語文和外語科目的高考成績之和,以及綜合科目的高考成績須均不低于120分。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證書的考生,經我校專項技能等級認定或項目考核合格者,可申請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總計劃錄取人數的20%,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后可免于參加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優先錄取。
(三)若該類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該類招生計劃數的110%,則該類錄取人數原則上控制在該類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