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新課改高考方案,不斷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和方法,為選拔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優秀學生,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教試院〔2012〕39號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二 招生計劃
第二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面向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共260名計劃。具體如下:
三 報名
第三條 報考條件:具有創新精神和培養潛質,有一定學科特長或特殊才能的浙江省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中學階段學業水平測試所有科目為C等(含)以上,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3.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
第四條 報名方式
1.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2.考生按科類報名,每名考生限報1個專業。
3.網上報名時間:3月1日?3月20日。
4.網上報名:申請人登錄浙江萬里學院招生網站,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系統自動生成《浙江萬里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直接A4紙打印。
5.書面申請材料:
(1)浙江萬里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3)身份證復印件
(4)蓋有所在中學教務處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5)個人陳述,內容包括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手寫)以內
6.材料裝訂:將書面申請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申請表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制封面。
7.材料接收
所有申請材料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送到浙江萬里學院招生辦公室,截止時間:3月20日,以當地郵戳為準。寄送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錢湖南路8號,郵政編碼:315100;聯系電話:0574-8822206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網上報名系統可查詢申請材料寄到情況,申請材料不退還)
四 考試與選拔
第五條 書面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競賽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綜合表現情況,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7倍。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書面評審結果將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書面評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
第六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需用A4紙張打印)。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10元。
2.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才能參加“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第七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由面試和素質特長兩部分組成。
1.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方式進行,以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和專業素養為主,成績滿分為100分,我校面試時間安排在4月17日。
2.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獲得素質特長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素質特長,可累計,最高為20分。素質特長分以考生提供的獎狀、證書為主要依據,具體由學校“三位一體”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認定。
第八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和素質特長分,按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測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素質特長分(滿分累計不超過100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入圍考生須參加高考二類科目組的考試。錄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進行。考生在填報第二批提前錄取院校志愿時須將浙江萬里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專業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報,否則無效。
第十條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滿分100分)×20%+學校綜合測試成績(面試成績與素質特長成績相加,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3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計分科目不含自選綜合科目)。
第十一條 根據入圍考生志愿,學校根據考生專業第一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二條 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六 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紀委及各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三位一體”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決定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委員會下設綜合協調與資格審查組、考務工作組、命題工作組、紀檢監察組、安全與保障組。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 “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4-88222270。
第十五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浙江萬里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七 咨詢聯系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 www.zwu.edu.cn
招生網址: zsw.zwu.edu.cn
招生電話: 0574-88222065(傳真)、88222066
招生微博: http://weibo.com/wlzsb(新浪)、
http://t.qq.com/zjwlxyzsb(騰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