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精神,保障學生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管理能力,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密切家校聯系,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家長作為學生的監護人,在學生雙休、節假日期間應履行相應的責任與任務,保證學生的安全。引導學生在雙休、節假日期間自覺遵守安全“十不準”。
1、不準私自下灣、池溏、水庫等水患之處游泳洗澡、戲水、劃船。 2、不準亂竄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地段、橋梁等。
3、不準攀爬電桿、樹木、樓房欄桿,不翻越圍墻,不上樓頂嘻鬧。
4、不準學生駕駛機動車輛;行走時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交手,不攀搭爬機動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5、不準私自上山野炊、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隨便放煙花、爆竹。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于樹下、電線桿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吃過期和霉爛變質的食品。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塊、磚頭、拿彈弓、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戲打。
9、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處宿和遠游,防止被綁架、拐騙和走失。 10、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斗毆、不酗酒鬧事。
二、認真執行上級有關精神,堅決禁止參與社會上的“非法組織”,嚴禁組織未成年人參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注意引導孩子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孩子外出或在外過夜時應特別注意安全問題。
三、注意教育孩子外出時應交待去向,以便于管理,如遇意外傷害、侵害應及時向學校或公安機關報案,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四、要深刻領會 “愛國守法,明理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二十字”基本道德規范精神實質。各位家長在節假日期間繼續教育好孩子,把下一代培養成為遵守“社會公德”,接受良好的“家庭美德”教育,長大才能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的好公民。
五、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應擔負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要關注孩子在雙休、節假日期間的表現,關心孩子的學習、生活、思想,了解孩子在節假日期間情況,配合學校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六、學生應嚴格遵守法律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增強人身財產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對本人、家長、學校負責任。
七、學生因違反學校規定或自己行為不當對本人和他人造成的傷害,責任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承擔。學生在雙休日、節假日出現的事故由學生的監護人負責。
邵莊初級中學(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年級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二0一五年九月三日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