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對市出租汽車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及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市出租汽車行業安全、穩定、優質運行,促進社會經濟順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及《昆明市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我局結合行業實際,制定了《昆明市出租汽車行業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及綜治維穩目標管理責任書》。各責任單位應當按照該目標責任書的要求,認真履職,確保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平安,創建平安昆明。
一、實施要求
(一)各責任單位要落實《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
(二)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將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及綜治維穩目標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確保安全經費的投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嚴格預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單位和企業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形勢穩定。
(三)各責任單位的法人代表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委會或安全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分析、研究、解決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認真制定安全管理
工作計劃和目標,統籌安排,周密部署,強化措施,全面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各責任單位要不斷完善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和各級安全工作,做到組織機構健全、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到位;按規定報告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月報表和信息;建立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例會制度、事故通報制度、隱患落實整改制度等相關制度,形成長效監管機制。
(五)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監督管理。要經;虿欢ㄆ陂_展本行業或領域安全檢查和專項治理,切實抓好安全隱患整改的落實;督促生產經營者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確保安全目標管理的實現。
(六)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安全工作是單位乃至個人生存發展永恒的主題,人是起決定作用的關鍵因素。各責任單位要加大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積極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七)加強應急救援預案的建設。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前提下,不斷修訂、補充、完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加強應急救援聯動機制,組織開展實戰應急救援演練。
(八)加強“雙基”建設,做好安全生產、防火安全及綜治維穩制度創新工作。
(九)各責任單位要確保年內發生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每百萬車公里小于0.01人次;致人受傷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每百萬車公里小于0.1人次;道路交通責任事故每萬車公里小于0.05次;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每萬車公里小于0.2次。
(十)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各責任單位要設立專職或兼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人員,定期進行矛盾糾紛排查,及時掌握重點人員、重點事項,定期分析、研究本單位維穩形勢及時、妥善處臵不穩定因素;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和工會的作用,暢通訴求渠道,堅決杜絕群體性上訪事件;每季度應上報一次矛盾糾紛排查及處臵情況,遇有突發性事件隨時上報。
二、獎懲辦法
根據《安全生產法》及《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各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與專委會簽訂責任書后,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和大局出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確保單位和行業安全、穩定。專委會將組織不定期的檢查,并組成評定小組對各企業本年度目標責任執行、落實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定。
(一)對評定為優秀,成績突出的企業,給予一定獎勵,計入年終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成績,作為重要參考。
(二)考評為不合格或被一票否決的企業,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三)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者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安全責任事故,未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或隱瞞、虛報事故的單位,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并在全行業通報批評。
(四)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未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或隱瞞、虛報事故的單位,將按《昆明市出租汽車企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實施細則》相關評分標準進行扣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對全年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實行一票否決:
1、發生一起職工因生產安全或火災事故死亡1人(含1人)以上責任事故的;
2、因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度不落實而導致死亡事故或群體受傷、群體中毒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事件或直接經濟損失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
3、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安全責任事故(50%以上責任)及直接經濟損失20(含)萬元以上的;
4、因管理責任或“三違”等行為造成事故,對社會造成危害的事件的;
5、發生群體性上訪、罷運等影響社會穩定事件的;
6、對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政不作為的有關責任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其他事項
(一)出租汽車管理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每半年對各企業安全生產、防火安全、綜治維穩工作完成、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市出租汽車管理局、責任單位(部門)各一份,簽字后生效。
(三)本責任書期限自1月21日至1月22日。
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局 企業:
(主要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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