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單位負責人(業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環境衛生、食品安全負有直接的責任,并有責任、義務組織全體食品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并執行《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各項條款。
一、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絕發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及其他相關規定,強化法律意識、食品安全意識、行業自律意識,保證向消費者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
三、建立并落實食品及其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認真做好進貨臺帳記錄、進貨驗收工作,食品原料索證驗收登記臺帳建立率達100%。
四、不購進、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原(輔)料;保證食品原料新鮮、無腐爛、無蟲害、無變質現象;對食品和調味劑及食品添加劑過期、變質、標識不清或感官性狀異常的,一律予以銷毀,不得使用。
五、采購的生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必須從正當渠道進貨,證、票齊全,杜絕使用病死或來源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
六、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非食用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七、保證所有食品從業人員按規定每年按期進行健康體檢,合格后持健康證上崗工作,食品從業人員持健康證上崗率達100%。
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每日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各項管理制度。
九、不得濫用食品添加劑,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并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臺帳,使用食品添加劑必須上墻公示;“五專”實施率達100%。
十、隨時維護維修食品設施設備,保證其正常運轉使用及符合衛生標準。
十一、強化餐(飲)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確的餐(飲)具清洗、消毒和保潔方法,餐(飲)具消毒和保潔合格率100%。
十二、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衛生,垃圾桶應密閉加蓋,并做到日產日清;做好防蠅、防鼠、防蟲工作。
十三、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政府及食品安全職能監督部門,積極配合調查,主動做好善后工作,不得遲報、瞞報。
十四、餐飲服務單位未經許可不得提夠涼菜、裱花蛋糕、生食海產品。
十五、在經營過程中,存在不符合餐飲服務規定及要求的,應立即自行按期整改,執意不整改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食品安全職能部門勒令停止其經營活動或吊銷餐飲服務許可證照。
責任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