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在甲方進行高空作業過程中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作業。為了方便與雙方的管理,確實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特制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北京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
2、乙方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如電工、焊工和有限空間作業等),如無證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火災,由乙方負責,同時要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
3、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為第一安全責任人,現場施工負責人為現場安全責任人,施工單位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對施工人員及現場安全負全責。
4、作業前乙方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監護人應時刻對現場進行監護
5、乙方施工人員施工時必須嚴格按照《高空作業操作規程》等有關規定施工。系好安全帶、帶好安全帽,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6、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因安全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8、施工現場嚴禁動用明火,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有專人進行現場監護,配備水和滅火器材后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