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更好地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服務于經濟建設,為公司改革和生產經營創造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按照上級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組織領導
1、各基層黨政領導要把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擺在議事日程,明確寫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納入內部管理范圍,并作為本人年度述職報告的一項重要內容。向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
2、黨支部書記(指導員)是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綜治工作,要定期組織研究分析內部治安狀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3、要結合內部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保、普法、幫教、調解、巡邏組織,積極開展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保持內部穩定。
4、黨支部要經常檢查、督促、支持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在內部治安管理中的職能作用。
二、基層基礎工作
1、認真落實公司綜合治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內部治安管理的需要,扎扎實實的開展工作。按時參加公司治安綜合治理會議,及時匯報情況。
2、結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對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結,年終總結,要有記錄,做到資料齊全、準確。
3、加強對職工隊伍的管理,負責向每個職工簽訂年度個人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并監督實施。
4、充分利用黑板報、通訊報道、集體學習等形式,廣泛深入進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職工自覺維護治安穩定的自覺性。
5、加強對職工、家屬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務,不斷增強法律意識。
6、積極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創建、達標活動,爭創先進單位。
7、積極做好調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調解率達95%,調解成功率達90%以上。
8、認真做好后進和列管人員的幫教轉化工作,做到對象、措施、效果三落實,幫教率達100%。
9、積極做好本單位內部治安防范工作,強化重點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實。根據內部管理的需要,不斷加強防范力度,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
10、認真開展四無(無重大刑事案件、無民轉刑案件、無重大治安災害案件、無內部人員犯罪)為重點的創建活動,爭創模范先進單位。
11、對可能發生的停工、停產、上訪和械斗等突發事件,要及時發現報告,并采取穩妥措施處理,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和惡劣影響。
三、目標與任務
1、保證內部職工無一人犯罪及勞動教養。
2、杜絕特大、重大治安案件發生,保證單位年度不出現重大刑事案件。
3、嚴禁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損壞公司財物的現象發生。
4、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辦事,防止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
5、強化管理,杜絕公司財產內盜和被盜案件發生。
6、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按公司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對單位進行處罰。
四、獎罰規定
1、本責任書規定的本年度基礎工作及目標任務,列入責任人的工作目標,作為考核政績和晉級依據之一。
2、對治安綜合治理責任人和單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完成本年度目標任務的不獎不罰。
3、對嚴重失職,管理不善,發生案件造成影響的,取消責任人和單位年度評先、受獎、晉職、晉級的資格,除按規定賠償經濟損失外,并給予罰款;情節嚴重的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五、其它
1、黨政第一責任人如有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2、本責任書解釋權在公司綜治領導小組。
3、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責任人:
基層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