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體育課及體育訓練的安全,根據我校具體情況,特為體育教師制定以下責任:
一、 課前及活動前
1、凡體育教師在上課或訓練運動員前,對運動場地、器材等都要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不安全的器材、危險器材堅決不能使用。
2、清楚了解學生的身體狀況,根據學生的情況適當或不安排運動,對有心臟病的學生堅決不安排運動,學生可自由活動。
3、對青春期的女生應予以適當的照顧和關懷。
4、體育教師要認真備課,寫好訓練計劃,合理組織課堂教學、訓練。提前預見安全隱患,及早采取措施加以預防。
二、 上課及活動訓練時間
1、 體育教師必須在上課鈴響前組織學生排隊、帶隊,要實行點名制。
2、 體育教師無論是在上課還是在訓練運動員時要認真組織,教師的視線不準離開學生。
3、 要嚴格課堂、訓練組織紀律,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體育課不準戴帽子,圍圍巾、衣服內不準裝刀、筆、鑰匙等妨礙安全的雜物等。
4、 體育教師在上課或是在訓練運動員時,如有高難度的動作,要對學生采取保護措施。
5、 上體育課時教師不得提前下課,課后要及時組織學生收拾好體育器材。
6、 訓練運動員時,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強調學生到校、離校、訓練期間的安全。
7、 由于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課的學生要與班主任取得聯系,確實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教師不要強求。
三、 應急措施
不管在什么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責任人不等、不拖,立刻將學生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家長及學校有關領導,責任人要在家長及學校領導到達醫院后,經學校領導同意,方可離開。凡上課期間出現不安全事故,上課教師負相應責任。
以上責任責任人要引起高度重視,誰發生的事故誰負責,學校將根據情節輕重,給責任人進行處理。
校長
主管
責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