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要求,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優秀創新人才選拔機制,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及專業
1、招生范圍及計劃:我校2015年面向云南省開展自主招生工作,招生計劃為80名。
2、招生專業。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專業如下:
文史類:漢語言文學、新聞學、歷史學(國家歷史學基地班)、民族學、政治學與行政學、法學、公共事業管理、社會工作;
文理兼招:英語、哲學、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國際商務、行政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財務管理;
理工類:生物技術(國家生命科學與技術基地班)、生物科學(國家生物學基地班)、數理基礎科學(國家數理基地班)、生態學、環境科學、化學、應用化學、大氣科學、材料物理、統計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制藥工程、網絡工程、通信工程、軟件工程、城鄉規劃。
3、專業填報:考生可根據特長從以上專業中選擇10個專業志愿,且考生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須從這10個專業志愿范圍內選擇,填報范圍外的專業志愿視為無效志愿。(請考生慎重選擇)
二、報名條件
具有全國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請: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競賽省賽區三等獎及以上獎項(藝術、體育獎項除外);
2.具有學科特長或創新潛質,在一個或幾個學科領域、科技創新方面有突出表現,能夠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者(藝術、體育特長除外)。
三、申請流程
1.報名時間:從3月1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止。
2.網上報名:申請學生須通過"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完成報名申請手續后,郵寄以下紙質材料。
a.按網上報名系統要求打印的相關紙質材料,須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b.由所在中學出具的高中三年德智體美發展情況、高中五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須加蓋中學公章)。
c.自薦書一份(本人手寫,字數不少于1000字)。
d.個人特長及能力的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復印件(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測試報到時將查驗獲獎證書原件)。
e.如有中學、社會團體和專家推薦材料,須明確寫明推薦對象,親筆簽名(實名)并由推薦人郵寄至我校,考生郵寄的推薦材料視為無效。推薦材料真實性由推薦人負責。
以上材料請用A4紙裝訂成冊,于2015年4月7日前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郵寄至我校,本人直接送達也可。申請材料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
郵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號云南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郵編:650091。(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報名材料")
四、選拔程序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學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組和綜合評價專家組,負責自主招生及考核工作。
2.材料審查: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根據考生提供的材料,由云南大學綜合評價專家組進行資格審核,最終獲得自主招生測試資格的考生以經專家組審核認定后公布的名單為準。獲得測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將于2015年4月30日前在云南大學招生網上向社會公布。請申請學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測試時間:2015年6月15日報到,16日上午筆試、18日面試。考生往返費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按照規定,每生收取報名費130元(云價收費【2012】35號)。
4.考核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分文科、理科進行。文科、理科筆試內容均為語文和數學。筆試合格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5.比例劃定:學校依據筆試成績,按招生計劃數1:3的比例劃定筆試合格考生參加面試。依據筆試和面試成績,按招生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測試合格考生名單。
6.測試地點:云南大學校本部(昆明市翠湖北路2號)。
7. 結果公示:獲得面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將于6月17日下午5點以前在我校招生網及文淵樓一樓大廳公示。面試后入圍考生名單及意向專業將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同時上報省招生考試院及教育部,在省招生考試院網站、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同步公示兩周。公示無異議者,成為我校自主選拔合格考生。
五、錄取辦法
1.凡我校自主選拔測試合格考生(以下簡稱合格考生),須參加2015年普通高考,按自主招生批次錄取。
2. 合格考生高考成績達到2015年云南省一本錄取控制線,且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報了我校的,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錄取人數最多不超過80人。屬于云南特有少數民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未在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志愿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六、監督機制
1.學校將嚴格按照"公開程序、公開選拔、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自主招生工作,接收社會監督。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自主招生工作。
3.學生遞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可信,如發現申請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錄取資格;如所在中學參與弄虛作假,將取消該中學以后三年的推薦資格。在考試過程中有違反考試規定的學生,我校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反饋到考生所在中學和省招生考試院,記入考生高考誠信檔案。情節嚴重者,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七、聯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號 云南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650091
咨詢電話:0871-65033819,65032173 傳真:0871-65031112
網址:http://zsb.ynu.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歸云南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