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大學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首批“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建設高校,由教育部與交通運輸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陜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為公認公路交通領域人才培養與科學研究綜合實力最強高校。是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高校、國家首批“卓越工程師”培養高校,后備警官(國防生)選拔培訓基地,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高水平運動隊招生、保送生招生資格和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以培養公路交通、國土資源與環境、城鄉建設專業人才為辦學特色的高水平大學。
為了選拔與我校人才培養需求相匹配,具有鮮明工程科技類學科特長,富有創新精神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積極探索人才選拔的綜合評價模式,促進高水平大學建設,長安大學2015年繼續面向全國進行自主招生。
一、選拔要求與條件
具有明顯創新潛質,對我校自主招生的某個專業有濃厚興趣,具有與專業發展相關的學科特長或發展潛質,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高中畢業生。
2.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二等獎的高中畢業生。
3.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高中畢業生。
4.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高中畢業生。
5.有與自主招生專業密切相關的突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考生須提供與擬報專業相關的學科特長與創新潛質的充分證明材料。
二、招生計劃
長安大學2015年面向全國擬自主招生錄取80人以內。
三、自主招生專業
1交通工程、2車輛工程、3機械工程、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5土木工程、6材料科學與工程、7測繪工程、8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9資源勘查工程共9個工程科技類理工專業。
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作為擬報專業,申請考試和最終高考志愿選報專業前后不得變更。
四、報名與審核
考生須完成網上報名,郵寄個人報名材料兩個報名步驟,并及時查看審核結果。
1.網上報名:考生必須在“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注冊報名,不接受現場臨時報名。網上報名起止時間:201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
2.郵寄報名材料:
①《長安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網上報名表》(打印簽名蓋章)。
②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證明個人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個人成果或發明設計的相關論述和實物圖片、專家推薦信、視頻影像(視頻材料刻錄至DVD光盤,按照“專業+姓名”重命名存儲)。
以上材料須于2015年3月23日前用特快專遞寄到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請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樣),以當地郵戳為準,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請自留備份。
3.審核: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網上報名信息、郵寄申請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并量化排序。資格審核入圍的考生具備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試資格。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規定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初審合格考生資格。
五、考核安排
1.現場確認與考試時間(時間如有調整,將在4月份網上和微信再行發布):
現場確認【擬定】時間:2015年6月13日(早8:00至晚7:00,中午不休息);
面試考生選拔【擬定】時間:2015年6月14日。
2.面試選拔主要考查學生的科學素養與學科特長。
3.現場確認和測試場地安排、測試結果請關注招辦網站和微信最新公告。
六、錄取原則
1.堅持“寧缺毋濫、公開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2.根據入選資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分值、入選專業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自主招生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政審和體檢合格,高考志愿須與自主招生擬報專業完全一致,選報1交通工程、2車輛工程、3機械工程、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5土木工程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一本批次模擬投檔線的考生即可投檔并滿足所報專業志愿;選報6材料科學與工程、7測繪工程、8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9資源勘查工程專業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一本批次模擬投檔線下延30分(江蘇省下延15分)條件即可投檔并滿足所報專業志愿。【模擬投檔線】 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七、監督機制
1.學校選拔工作堅持招生領導小組集體決議,在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開展工作。
2.自主招生初審合格和入選考生名單,將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3.接受社會監督。凡發現徇私舞弊者,按照國家有關招生考試的法規政策嚴肅處理。
八、注意事項
1.考生持《長安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網上報名表》、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現場報名確認,同時須出示本人各類證書原件和能展示個人專業特長的實物資料。(注:戶口本和臨時身份證不作為現場確認和考試的證件)。
2.中學和學生本人應恪守誠信原則,申請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被考生的認定資格,相關中學和推薦人將錄入聯合報名系統的高校共享信息誠信黑名單。已經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取消其錄取資格和學籍。
3.【填報志愿】按生源地省級招辦(考試院)的統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注意生源地高考志愿表的設置,按照本省招辦頒布的高考志愿指導文件準確填報,明確院校志愿和專業志愿位置的請核準填報,以免失誤。考生填報的高考自主招生專業志愿應與申請的擬報專業一致。長安大學不負責解決志愿填報失誤造成的遺留問題。
4.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錄取工作或提供錄取中介服務。
5.簡章內容由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另頒新規定,本簡章將參照相關文件要求做相應的調整。
聯系辦法:
地址:西安市南二環路中段長安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64
電話:029-82334104 82334813 傳真:029-82334099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125.76.215.86
監督投訴電話:029-82334043
溫馨提示:
1.網上報名前須準備好電子版照片(請在照相館拍攝)。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預訂。
3.經常關注網上報名系統和招生網相關信息。
4.請關注長安大學本科招生微信(微信號zsb82334099),后期有關考試的注意事項、交通住宿通預定等信息將通過微信統一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