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潮州市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確保我校工作的順利進行,防范乘車學生安全事故的發生,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現由我校(甲方)與________學生家長(乙方)簽定乘車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按我校規定時間、
上、下車地點:____________
早上:_______ ___接,
下午:______ ____送。
2、如有接送地點變更或新到同學的必須與學校及隨車教思而學成協議后,有安排的情況下帶好第一次接送路線及站點。
3、如果沒有按我校規定時間接送學生,請家長自行安排學生到校上課。
4、如果家長沒有準時到乘車地點接送學生,校車將把學生帶回學校,請家長來校接學生回家。
5、請家長按乘車地點、按時間接送,甲、乙雙方應以學生安全為己任,各負其責。
6、如家長不需要在乘車點接送學生或在乘車點里家長沒有接到學生,而又不需要校車帶回學校的,請家長直接找班主任和隨車教師協商。
7、學生早晨候車期間和晚上放學下車回家途中,家長要加強監管,防止意外發生或去網吧、走同學、與不三不四的人接觸玩耍等。
8、乘車期間不聽隨車教師的指揮違反規定的安全責任自負。
9、上下車不得擁擠,秩序、觀看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上下車。
10、乘車學生自行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不按學校規定乘車,其責任自負。
11、乘車學生違反學校規定、不聽勸阻擅自離校的,學校將以自動放棄乘車處理,不退任何費用并處以本期不能乘車。
12、乘車同學候車期間必須排隊、佩戴校卡、紅領巾,否則,隨車教師有權拒絕上車。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學期末。)
金華學校(甲方): 學生監護人(乙方):
安全主任: 學生家長:
篇二:
尊敬的家長
為了您孩子的健康,為了您家庭的幸福,為了社會的和諧。學校要求您的孩子嚴禁乘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寧可您耽誤點時間,辛苦一點,親自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也不能圖方便一時,而終生后悔。學生的安全是我們的責任,為了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同班主任、家長、學生簽訂《學生乘車安全責任書》。
1、家長要提高安全意識,對自己孩子的安全負責任,不可松懈和兒戲,也不能存有僥幸心理。
2、家長要教育孩子堅決不坐非客運車輛和超載的車輛。尤其是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絕對不能乘坐超載的車輛。學校要求:如果遇上雨天、風雪天和路況不好時,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規則。乘車時,要等車停穩后,再有秩序地上下車,同學之間要相互照顧和謙讓;騎自行車時,靠右邊慢行,遇到路口,要先下車觀察,在沒有危險的情況下,再行走;學生上學、放學時,不要在途中玩耍,不滑冰。
4、希望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學生時期既幸福快樂,又學習進步,成為未來的有用人才。
班主任(簽章) 家 長(簽名)
學 生(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