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責任書樣本(一)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落實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依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和方針,實現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零損失、零投訴的目標,保障交通安全。
二、責任內容:
1、嚴格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三違”,規范操作行為。
2、落實安全承諾,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安全帶頭,規范操作、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本人駕駛的車輛安全運行無事故。
3、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運管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風險控制和事故防范能力。
4、行車中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杜絕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無證駕駛、超員超載和超速駕駛現象,對交通安全負連帶責任。
5、駕駛車輛中保持中速行駛,集中精力、注意觀察,絕不麻痹大意或持僥幸心理。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注意天氣和道路變化情況,善待行人與車輛,決不在不能保證安全或視線不良的情況下強行超越、盲目交會。夜間行車進一步降低車速,注意觀察道路狀況,提高警惕,超前預防可能的突發異常情況,夜間會車路況不明時停車讓行。嚴格執行公司“三停四查”規定,守法、文明、禮讓,安全駕駛。
6、妥善維護、保管并按規程操作、使用安全防護、防火、防凍、防滑設施,確保性能良好。
三、責任追究
對于違章行為及事故,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嚴肅處理。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1日,單位與駕駛員各執一份。
單位(簽章):責任人(簽字):
XXX人民政府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交通安全責任書樣本(二)
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確雙方責任,根據《松滋市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管理規定》,學校與機動車駕駛員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二、積極參加駕駛員培訓,主動接受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上級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對機動車駕駛員提出的各項要求。
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講究交通公德和職業道德,文明駕駛、禮貌行車,服從交通民警的指揮。駕駛證按時進行年審。
四、加強車輛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做到出車前、途中、收車后仔細檢查車輛,發現問題及時修理。車輛存在故障時,不得接送學生。車輛按時進行年審。及時購買交強險。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點做到五“不”,即不酒后開車;不疲勞駕駛;不闖紅燈;不超速超載;不在大霧、雪天路滑時出車。
七、如違反上述要求,出現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及機動車駕駛員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