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流動人口多會影響社區的正常秩序,所以必須要得到管理,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分享一些社區流動人口管理論文吧!
一、沈陽市外來流動人口基本狀況
根據訪談的社區數據,沈陽市各社區人口平均約10600人,其中外來流動人口平均為1340人,外來流動人口占社區總人口的比例平均為12。6%。占比最小的社區為0。06%,主要因為該社區內均為高檔小區,流動人口很難支付得起高房租;占比最大的社區為52%,主要由于社區處于沈陽繁華商業街區,流動人口規模比較大,其中農民工約占流動人口的65%。外來流動人口中男女比例約為2:1,比例最大的社區為4:1;有46。9%的社區表示外來流動人口的年齡主要集中在30?40歲之間,還有35。9%的社區認為其年齡主要集中在20?30歲之間,說明外來流動人口趨于年輕化;有78。7%的社區認為外來流動人口的學歷為初中水平,但多數社區管理者認為近年來流動人口中高中及以上學歷水平的人數在逐年增多。近兩年來,外來流動人口家庭遷移越來越多,有40%的社區中外來流動人口多數來自省外,主要來源地是溫州、福建等地,而60%的社區中外來流動人口主要來自遼寧省的其他地區。來自省外的流動人口主要在沈陽做生意,并且居住時間較長,而來自省內其他地區的流動人口中多數是農民工。外來流動人口居住地主要集中在五愛市場、太原街以及大型勞務市場附近,例如沈陽魯園勞動力市場附近。
二、沈陽市外來流動人口社區管理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社區對外來流動人口的管理模式以防范式管理為主,逐漸向人性化管理過渡
防范式管理主要以公安機關為主體,注重外來流動人口的治安管理;人性化管理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充分了解外來流動人口的需要,尊重、關心和理解外來流動人口,將他們真正納入到社區管理體系中,讓他們參與社區管理。目前沈陽市多數社區是以防范式管理為主,但有逐漸向人性化管理過渡的趨勢。多數社區為外來流動人口提供的服務主要集中在開具各種證明、信息登記和計劃生育三個方面,80%的社區為外來流動人口辦理各種各樣的證明,62%的社區為其登記信息,68%的社區會對流動人口宣傳計劃生育,例如舉行計劃生育講座等。具體管理模式的表現有以下三點。
1。社區管理者對外來流動人口消極管理,外來流動人口也基本不愿參與社區管理。
除了日常事務的管理,如發放證件、收取費用等,社區管理者幾乎不與流動人口接觸,他們只是按部就班的依照上級指示進行消極管理。多數社區表示對外來流動人口的管理與服務和城市居民并沒有差別,但是實際上外來流動人口除了孩子上學或者其他事宜必須要到社區開具一些證明外,基本不會得到社區服務和管理。只有極少數社區的管理者會不定期走訪外來流動人口,詢問他們的具體需要,絕大部分社區都坐等流動人口找上門來。原因可能有三個方面,一是外來流動人口并沒有真正被納入到城市社區管理體系中,在訪談過程中,能夠感受到部分社區管理者對外來流動人口帶有明顯的成見,提到流動人口時是一種抱怨的態度。二是外來流動人口自身的認知原因,多數流動人口,尤其是農民工并沒有從內心里接受城市,在身份認同上始終認為自己是外來居民,進入城市之初就把自己與城市事物之間劃了一道鴻溝,部分社區反映流動人口對社區舉行的各種活動、信息登記等工作不予理睬,主觀上多數流動人口認為來城市工作,掙錢最重要,其他事情與自己無關,客觀上也可能是工作繁重,無暇參與社區管理,所以導致社區管理者與流動人口很難見面。第三個原因是社區管理人員不足,所調查社區的平均管理人員15人,除了完成常規工作外,有時候還被借用去支持公安、街道等部門進行治安維護等,導致社區幾乎沒有閑置人員,很難主動與流動性很大的外來人口長期保持聯絡。
2。城郊結合部社區管理偏防范式,城市中心社區管理偏人性化。
從調查結果看,外來流動人口較多集中居住于城郊和市內比較繁華的商業街區。城郊集中居住區是由于城市擴張導致的,城郊結合部房租便宜吸引了大量外來流動人口租房居住,由于城郊結合部形成社區的時間比較短,居住區面積大,人員混雜,社區管理不夠規范,加上片警人數有限,只能有限地進行治安維護,因此對外來流動人口主要采取防范式管理;而市中心集中居住區是由于沈陽的幾條商業街聚攏了大量流動人口,流動人口一般與市民混居,有的老舊小區甚至基本都是流動人口租住,城市中心往往代表著一個城市的發展面貌,政府比較重視外來流動人口的社區管理,加之市中心社區管理歷史比較長,所以一般會主動接觸流動人口,注重外來流動人口的需求,盡量在工作、生活等多方面給予他們關心,管理更接近人性化管理模式。
3。對外來流動人口的人性化社區管理趨勢逐步顯現,但具體人性化管理措施有待提高。
具體表現為有42%的社區為流動人口提供衛生防疫,免費為外來流動人口檢查身體;34%的社區為外來流動人口提供房屋出租信息;一半的社區為流動人口提供就業信息服務,但是就業信息服務與流動人口就業需求不對位,只有很少數流動人口通過社區提供的信息找到工作,主要因為社區提供的工作一般工資很低,低于擺地攤的收入,有些人寧愿擺地攤也不接受社區介紹的工作,而社區管理者很難掌握類似擺地攤這樣的靈活就業人群的信息,更難為其提供服務;還有58%的社區會請外來流動人口參加社區活動,但所謂“邀請”并不是每個人都通知到,而是張貼社區活動海報或發布通知,多數流動人口不會參加社區活動,有的因為沒看見活動通知,有的即使看到了,也會覺得自己不是社區真正的一員,活動不是給自己準備的,不去參加。另外,還有34%的社區表示提供權益保障服務,只有12%的社區讓外來流動人口參與社區選舉。
(二)社區沒有執法權,管理權能小
訪談的所有社區管理者都認為應該對外來流動人口進行社區管理,但多數社區管理者認為很難管理。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外來人口流動性太大,由于工作、房價等因素的影響,他們經常換地方居住,給社區管理帶來很大困難。二是社區管理權能有限,社區沒有執法權,它是街道辦事處的延伸機構,沒有執法權能,不能規定外來流動人口必須到社區登記或者遵守社區的規章制度,只是協助街道辦事處處理社區居民的日常事務,例如開證明、宣傳政策法規以及解決社區居民生活難事瑣事等等,僅僅是為社區居民服務,對于損害社區公共形象的行為只能勸說,別無他法。
(三)有2/3的社區訂有外來流動人口管理規章制度,但制度執行不到位
社區對外來流動人口的規章制度主要集中在人員基本信息登記、居住、婚育以及治安幾個方面,并且以公安機關為主導,社區只起到協助的作用。所調查社區中,有2/3的社區制定了對外來流動人口社區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并做到上墻展示,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存在問題。比如,基本信息登記方面,只有極少數外來流動人口會主動到社區登記,多數社區人員不會主動上門登記,制度難以落實。婚育方面,社區居委會一切依照街道辦事處或各區政府的指示工作,各社區居委會只有各區政府制定的關于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宣傳冊,其他方面具體措施幾乎沒有,盡管如此,仍有2/3以上的社區沒有相關宣傳畫冊。居住及治安方面,多數社區也僅限于基本防火防盜知識宣傳方面。此外,還有34%的社區沒有將外來流動人口納入到社區管理規章制度中,使得外來流動人口始終處于一種無管理狀態,不利于城市治安穩定,也不利于外來流動人口對城市產生歸屬感,影響其城市融入。
(四)多數社區管理者對外來流動人口在環境衛生、治安等方面存在負面評價
74%的社區管理者認為外來流動人口給社區環境帶來了嚴重影響,認為他們經常亂扔垃圾,不交衛生費。不少社區管理者認為外來流動人口比較以自我為中心,在集中居住區經常會發生下水道堵塞、小區內簡易設施破壞,甚至從樓上向樓下扔垃圾等事情,不僅破壞社區環境,而且嚴重時會危及人身安全;但也有少數社區反映外來流動人口不會破壞社區衛生環境,有的社區外來流動人口自發組成社區環衛隊,為社區打掃衛生。對于治安方面,因為流動人口比較龐雜,人員不固定而且沒有登記信息,難以追溯,可能會出現小偷小摸的事情。另外,也有少數社區管理者反映流動人口會與本地居民發生糾紛,但是糾紛事件并不常見。
三、相關建議
外來流動人口的城市融入,不僅僅是經濟收入方面的融入、身份的融入,更應該是思想和文化的融入。現階段我國沒有一個完整的社區管理制度體系和法律法規,城市流動人口的社區管理問題亟待解決。
(一)加速推進人性化管理模式是促進外來流動人口城市融入的關鍵
首先,社區管理者要轉變思想觀念,由消極管理變為積極管理。隨著流動人口數量劇增,傳統的防范式管理已經不適用當今社會。沈陽市外來流動人口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占絕大部分的農民工,另一部分是外省經商者。農民工中新生代農民工已經逐漸占據多數,他們較老一代農民工更愿意融入城市,可能受戶籍制度和對社區管理認識不足的影響,不愿主動配合社區管理;外省經商者多數來自南方,受風俗習慣的影響,可能并不適應沈陽市的生活習慣,因為與本地人競爭,更可能受到本地人的排擠。因此,對待流動人口,社區管理者最迫切的是要轉變思想,從內心里接納流動人口,他們是社區的成員,要真正從他們的需求出發,積極尋找切入點,關心、幫助、尊重和充分認可他們,為其提供相應服務,由被動轉變為主動,逐漸讓流動人口接納并愿意接受服務管理。其次,不斷改善人性化管理具體措施。社區要對外來流動人口進行民意調查,了解他們關心哪些方面信息。要經常走訪外來流動人口,及時了解他們的生活需求,講解對他們有利的政策法規,解答他們的疑難問題。調查他們的就業需求,不盲目提供就業崗位。對此,可以借鑒南方一些較發達地區對外來人口的管理措施,比如溫州樂清縣柳市鎮,2013年外來流動人口19。8萬人,該鎮2009年成立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局,對外來流動人口采取以房管人、以業管人和以卡管人的模式,對出租房進行逐戶排查登記;通過企業管理流動人口,用工企業要每月上報人口信息;市政府推出了物聯網系統,在街頭設置刷卡點,流動人口人手一卡,每15天需刷卡一次,卡內包括各種信息,卡與住處、企業、政府等提供的服務相聯,如沒及時刷卡,社區管理人員會上門聯系,這就對流動人口的去向形成了及時動態掌控。最后,采用“塔式管理”創新人性化管理模式。類似于北京的“浙江村”,許多流動人口集中的區域都有自己的管理組織,他們會參加同鄉會或者其他社會團體,社區應該與這些團體組織取得聯系,通過發揮團體組織的力量達到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形成一種自上而下的以流動人口自我管理為主的“塔式管理”模式,這種模式通過發揮流動人口中有影響力的核心成員力量,形成自我管理及約束機制。比如,柳市鎮就采取了外地人管外地人的辦法,設調解員,政府每月發放固定工資,調解效果良好。因此,社區管理者只要能夠對塔尖人員進行激勵,長期保持有效溝通,通過他們發布收集信息,由他們鼓勵外來流動人口多參加社區舉辦的各種活動,并推選流動人口代表參與社區管理具體事務,鼓勵流動人口參與社區選舉,以流動人口管理流動人口,則會大大提高管理效率。
(二)放寬社區管理權限,實現社區自治管理是激發社區管理者管理動力的根本
我國提倡社區自治管理,但是政府卻更多的介入其中,社區居委會是與社區居民直接接觸的機構,能夠真正了解外來流動人口的生活狀況及存在的問題,如果社區居委會權能太小,即使社區管理者知道外來流動人口的需求也無法解決,而街道辦事處或者更上一級的政府相關部門遠離基層,難以了解實際情況,也沒有更多的時間處理社區的瑣事。政府應將管理權責真正下放,讓社區真正實現自治管理,從根本上激發社區管理者進行人性化管理的動力,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只是指導和監督,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投入。
(三)制定適用于外來流動人口需求的規章制度是社區管理的保障
現階段,政府對流動人口的管理僅在信息登記、居住、婚育方面有宣傳和展示,各社區應根據本區域內流動人口需求特點制定具體的規章制度,要將制度細化,將規章落到實處。比如了解外來流動人口作息時間,利用休息時間舉行社區活動,經常走訪外來流動人口居住地,了解他們的問題并努力解決,建立外來流動人口表彰欄,鼓勵外來流動人口為社區做貢獻,并給與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逐漸消除他們與城市居民之間的隔閡,使他們感覺到自己是社區的一份子,從而促進外來流動人口快速融入到社區大環境中。
(四)加強環境、治安管理,明確出租屋權責是社區管理的切入點
目前存在的流動人口在衛生環境、治安等方面的問題,可能將隨著社區管理者主動的人性化管理模式的實施,逐漸減少。因此,可以將改善衛生環境和治安狀況作為切入點。衛生環境方面,首先,社區環衛人員要及時清理;其次,在告知規章制度的前提下,以流動人口自我組織和管理為主要方式,形成保護環境的意識和習慣。在治安方面,除了公安機關加強巡察外,社區可以組織居民自愿巡邏,或將流動人口組織起來,以保護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對于出租屋管理,房屋戶主在出租房屋時要到社區進行登記,在與租房人訂立租約時,要明確租房人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這樣,在社區管理費用方面就不會出現扯皮現象。社區管理者應盡量調節居民與流動人口之間的矛盾與分歧,從多個角度采取線上線下的各種方式讓他們彼此溝通和熟識,消除他們之間存在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