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舟山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舟山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記者7月14日從舟山市社保局獲悉,近日,省人力社保廳和省財政廳發文通知,明確從今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并力爭在本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根據通知要求,此次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將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實施,在體現公平公正的同時,也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據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舟山市退休人員養老金已連續調整了10多年,此次調整舟山市共有21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據介紹,此次調整中,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公正,每人每月將增加40元。掛鉤調整由兩部分組成,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其中,與繳費年限相掛鉤部分,以繳費15年為基準計算: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8元;另一部分與基本養老金水平相掛鉤的,則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不包括企業退休人員的社區綜合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沒有該項補貼)的2.24%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如月基本養老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每月15元。”對掛鉤調整繳費年限中,市民比較關注的幾個細節,該負責人進行了解釋。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此次調整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采用了適當提高的方式給予傾斜。據介紹,2017年底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
舟山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漲了。記者昨天從舟山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舟山市已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我市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據了解,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對象,是指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后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力爭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今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同步調整退休待遇,調整主要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舟山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定額調整部分,為每人每月增加45元;掛鉤調整部分,則與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部分,是指在上述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
調整標準
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5元;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準為: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86%計算養老金增加額。適當傾斜部分,以2016年底前為界限,男性年滿70周歲、女性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