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鄭州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鄭州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8月7日,記者從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2018年全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增發待遇7月底全部發放到位,40.55萬余退休人員月人均增加養老金141.3元。
按照規定,此次養老金調整范圍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這是我市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四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繼2015年之后再次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
今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主要包括:定額調整,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掛鉤調整,主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取暖補貼)的1.6%計算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統籌項目內部分,不含職業年金、取暖補貼)的2.2%計算增加。第二部分,企業退休人員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增加1.3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針對高齡人員,待遇調整適當予以傾斜,其中,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年滿90周歲六個年齡段分別增加20元、25元、30元、35元、50元、60元養老金。
另外,按照新政進行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準增加養老金后,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過1000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按上述規定調整后達不到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據初步統計,鄭州市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共涉及40.5592萬人,其中企業退休人員32.7792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7.78萬人。共發放調整的基本養老金40127.04萬元,其中企業退休人員共發放調整的基本養老金32151.1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發放調整的基本養老金7975.89萬元。人均月增加養老金14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