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自貢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自貢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7月20日,省人社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我省從2017年1月1日起,為全省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以下簡稱“調待”)。
此次調整的人員范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政策惠及企業683.8萬名、機關事業單位94.3萬名退休人員,總體增幅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5.5%左右。
按國家統一規定,今年調待仍采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度傾斜的辦法。
定額部分
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掛鉤部分
對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員:
一方面按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8%,
另一方面按繳費年限,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的辦法執行。
對機關事業單位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均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3%。
傾斜部分
與去年一樣,向三類群體傾斜。
一是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不滿80歲、滿80不滿90歲、滿90歲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0元、60元、100元;
二是2016年度新增的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按照“1-2類、3-4類、5-6類”三個類別分別增加40元、50元、60元;
三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調待文件下發后,全省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將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切實采取措施,確保7月底以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位。
● 今年養老金實現“十三連漲”
今年,人社部、財政部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在經歷了11次10%的漲幅之后,去年執行的是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而今年的漲幅進一步下調至5.5%。
這意味著,今年養老金繼續上調,實現“十三連漲”。
● 此次調待有多重要?
據悉,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應對當前物價上漲、確保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重要舉措。
今年的調整比例較往年有所降低,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財政增收比例放緩、養老基金負擔越來越重的背景下,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強群眾獲得感,讓廣大退休人員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加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以及對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