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元月起,湖南省岳陽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由市人社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處負責發放,發放時間確定為每月23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岳陽日報全媒體記者從12月9日召開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推進會獲悉,市本級將有349家單位3.3萬名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費的征繳和養老金的發放,由岳陽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處負責。
岳陽已于11月份開始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之前,部分機關事業單位游離在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之外,不用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工作人員退休養老靠財政撥付或由單位自行承擔。從明年起,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都將參照企業職工繳納養老費,參保人員由從財政、單位負責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改革后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繳納基本養老費的標準是,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于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在改革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同時,為機關事業單位改革范圍內的所有夠工作人員(不包括退休人員)建立職業年金,資金來源由兩部分構成: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實行個人賬戶管理。
岳陽日報全媒體記者了解到,根據國務院要求,從10月1日起,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企業職工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至2015年12月共15個月為錯后期。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岳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的單位繳費、個人繳費、職業年金從2017年1月起征繳;退休人員養老金從2017年1月起由社保基金發放,其調待從2017年1月起調,2017年1月補發到位。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全面實施,標志著岳陽覆蓋全體勞動者和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全面構建。市人社局提醒各有關參保單位,截至目前,有179家單位的1.8萬名參保人員完成業務經辦,各參保單位要抓緊及時申報辦理參保人員的收繳撥付測算和人員異動業務。在職人員要從起薪或停薪之月辦理人員增加或減少,如果申報不及時,就會造成繳費斷檔情況。退休人員繳費至本人到達退休年齡(含經批準適當延遲退休的人員)的當月后停止繳費,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核定養老保險待遇,并從單位辦理申領手續的次月起發放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