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養老金調整對象
凡參加省直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并于9月30日前(含本日)已按規定辦理離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離休干部,均在本次調整對象中。
基本養老金上調標準
一、行政管理人員本養老金上調標準
【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副職:1140元;
【廳局級】正職:900元,副職:730元;
【縣處級】正職:570元,副職:480元;
【鄉科級及以下】400元。
二、專業技術人員
【教授相當職務】820元;
【副教授相當職務】540元;
【講師及以下職務】400元。
三、高齡離休干部
1、1934年9月30日前(含本日)出生的離休干部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含本日)出生的離休干部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