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廈門2015年底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85元,較省里平均調整標準高出約80元。
★被征地人員和農場職工、漁民每人每月增發200元,外來員工和原上山下鄉未安置就業人員每人每月增發145元。
★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人員,在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由原來每人每月補貼50元提高到100元;
★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由原來每人每月補貼50元提高到150元;
★年滿80周歲以上的人員,由原來每人每月補貼50元提高到200元。
這次調整后,廈門企業退休職工平均養老金將超過3000元,繼續保持全國前列。廈門市人社部門介紹,此次調整所增加的養老金,自2015年1月起補發。
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基礎養老金=(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繳費年限×1%。
首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體現“多繳多得”。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個人歷年每月繳費工資與相應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的平均值。
假設一位參保人員選擇以“上年度社平工資”的300%來繳費,那么他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3,另一位參保人員選擇以“上年度社平工資”的60%來繳費,那么他的“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為0.6。以今年退休為例,2005年度社平工資是1881元,“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就是1881×3或1881×0.6,差別非常大。
其次,“個人繳費年限”體現“繳費時間越長,得到的越多”。每多繳一年退休時多得百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