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社會部、財政部對于2015年調整退休企業退休金的通知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對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76元。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3>以本人調整前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
上面所綜述的三條是按照順序開始執行
這次的養老金的調整所需要的資金,參加了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要從基本養老保險里面去支付;若是沒有參加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員工則按照原來的渠道進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