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從業人員發生退工、解聘或調離時應辦理養老保險賬戶轉移。本文為您介紹廣東養老保險轉移辦理的相關信息。
辦理條件
(一)職工養老省內轉出
申請人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意其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并通過廣東省轉移平臺上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信息。
(二)職工養老省外轉出
申請人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經同意其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郵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至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已聯網的地區要求同時上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信息至勞動部轉移平臺。
(三)城鄉居民養老轉出
申請人在新戶籍地社保經辦機構經同意其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郵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至廣州市各區縣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出。
(四)職工養老省內轉入
1、申請人在廣州市就業繼續參保后。
2、申請人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且繳交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最后參保地為廣州市。
(五)職工養老省外轉入
1、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
2、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
3、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
4、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參保地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注:臨時賬戶指2010年1月1日后外省戶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在廣東省首次參保繳費的(以實際按月繳費時間為準)。
(六)城鄉居民養老轉入
1、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或年滿60周歲后遷移戶籍的,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辦理材料
(一)職工養老省內轉出
1、申請人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
2、如存在特殊情況,還需提供相關政策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他人代辦的,需提供申請人和代辦人雙方身份證件原件;單位辦理不便提供員工身份證件原件,可填寫《辦理社會保險業務人員信息明細》表格,加蓋單位公章。
(二)職工養老省外轉出
1、提供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
2、屬于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還需提供申請人的戶口本原件;
3、繳費賬戶為一般帳戶的,提供加蓋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公章且近期打印一般賬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臨時賬戶《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原件;
4、如存在特殊情況,還需提供相關政策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5、他人代辦的,需提供申請人和代辦人雙方身份證件原件;單位辦理不便提供員工身份證件原件,可填寫《辦理社會保險業務人員信息明細》表格,加蓋單位公章。
(三)城鄉居民養老轉出
1、申請人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市民卡等);
2、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或社會保障(市民)卡等);
3、如存在特殊情況,還需提供相關政策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職工養老省內轉入
1、填寫《參保人員申請轉入養老、失業保險關系情況表》;
2、提供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
3、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加蓋公章且近期打印的《省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原件。
備注:
1、養老保險轉入過程中,如申請人存在兩地重復繳費辦理退款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如申請時不提供,則辦理轉入時需提供):
①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
②填寫《異地轉入養老保險重復繳費處理意見書》;
③提供申請人本人如下任一賬戶信息材料(復印件需填寫賬戶名稱、申請人證件號碼、本人簽名確認):
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市民)卡、廣州開設的活期類銀行結算存折、銀行卡(銀行卡反面須有持卡人簽名)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工行、農行、建行、中行、農商行、郵儲銀行無需經中國人民銀行中轉,轉移基金到賬較快)。
2、如存在特殊情況,還需提供相關政策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如為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或社會保障(市民)卡等。
4、如特殊情況涉及轉移業務的資料需由申請人直接轉交的,要求社保經辦機構密封蓋章后轉交。
5、上述所有材料均需電子歸檔。
(五)職工養老省外轉入
1、填寫《參保人員申請轉入養老、失業保險關系情況表》;
2、提供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
3、提供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加蓋公章且近期打印的一般帳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臨時帳戶《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帳戶聯系函/回執》原件;
4、申請人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還需攜帶戶口本原件;
5、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還需提供批準部門同意調動的材料原件(如提供復印件的,需由調入單位人事部門在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備注:
1、養老保險轉入過程中,如申請人存在兩地重復繳費辦理退款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如申請時不提供,則辦理轉入時需提供):
①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
②填寫《異地轉入養老保險重復繳費處理意見書》;
③提供申請人本人如下任一賬戶信息材料(復印件需填寫賬戶名稱、申請人證件號碼、本人簽名確認):
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市民)卡、廣州開設的活期類銀行結算存折、銀行卡(銀行卡反面須有持卡人簽名)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工行、農行、建行、中行、農商行、郵儲銀行無需經中國人民銀行中轉,轉移基金到賬較快)。
2、如存在特殊情況,還需提供相關政策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如為他人代辦,還需提供代辦人有效身份證明,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或社會保障(市民)卡等。
4、如特殊情況涉及轉移業務的資料需由申請人直接轉交的,要求社保經辦機構密封蓋章后轉交。
5、上述所有材料均需電子歸檔。
(六)城鄉居民養老轉入
1、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申請表》;
2、提供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加蓋公章且近期打印的《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歷史記錄表》;
3、提供申請人戶口簿原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市民卡等);
4、如申請人轉入的繳費年限存在兩地重復繳費,需辦理退款的,在辦理轉入申請時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寫《異地轉入養老保險重復繳費處理意見書》;
②提供申請人本人如下任一賬戶信息材料(復印件需填寫賬戶名稱、申請人證件號碼、本人簽名確認):
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市民)卡、廣州開設的活期類銀行結算存折、銀行卡(銀行卡反面須有持卡人簽名)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工行、農行、建行、中行、農商行、郵儲銀行無需經中國人民銀行中轉,轉移基金到賬較快)。
辦理流程
(一)職工養老省內轉出
1、申請人在廣州市各區地稅部門辦理停保后,攜帶由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加蓋公章的《省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原件前往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
2、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予以審核,對符合轉入條件的,上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以下簡稱《聯系函》)信息至廣東省轉移平臺。4月1日起紙質函件不再交收。
3、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通過廣東省轉移平臺下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信息審核無誤后辦理轉出,上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信息至廣東省轉移平臺,并轉出轉移基金。
4、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通過廣東省轉移平臺下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信息核對無誤且轉移基金到帳后,完成申請人轉移接續業務。
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對符合轉入條件的,受理其轉入申請,并向廣州市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加蓋公章“跨省《參保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遷接收函》”原件。
(二)職工養老省外轉出
1、申請人在廣州市各區地稅部門辦理停保后,攜帶由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并加蓋公章一般帳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臨時帳戶《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原件前往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
2、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予以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郵寄(一般帳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以下簡稱《聯系函》)原件、臨時帳戶《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的《回執》原件至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已聯網的地區要求同時上傳《聯系函》或《回執》信息至勞動部轉移平臺。
3、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或《回執》審核無誤后,對已聯網的地區通過勞動部轉移平臺下載《聯系函》或《回執》信息辦理轉出業務,郵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以下簡稱《轉移信息表》)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已聯網的地區同時上傳《轉移信息表》信息至勞動部轉移平臺。
4、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轉移信息表》核對相關信息無誤,且轉移基金到賬后,為申請人完成轉移接續業務。
(三)城鄉居民養老轉出
1、申請人在廣州市辦理城鄉居保停保后,攜帶由廣州市各縣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并加蓋公章《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歷史記錄表》原件前往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
2、 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予以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應按規定時限向轉出地先社保機構寄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以下簡稱《接收函》)。
3、廣州市各區、街(鎮)社保經辦機構收到《接收函》和相關材料審核無誤后,應對申請轉移人員相關信息進行核實,打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劃撥至轉入地社保機構,并終止申請轉移人員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4、轉入地社保機構收到《審批表》,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足額到賬后,將參保、轉移信息錄入信息系統,為轉入人員建立、記錄個人賬戶。已經在轉出地完成當年度繳費的人員,在轉入地不再繳納當年保費。
(四)職工養老省內轉入
1、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同時提交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加蓋公章且近期打印《省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原件。
2、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經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上傳《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信息至廣東省轉移平臺。
3、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通過省轉移平臺下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信息審核無誤,且轉移基金到賬后,為申請人完成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業務。
4、申請人可到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查詢并打印《廣州市社會保險轉入確認表》,或可通過社保網查詢轉移業務的辦理情況。
(五)職工養老省外轉入
1、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同時提交加蓋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公章且近期打印一般賬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原件、臨時賬戶《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帳戶聯系函/回執》原件。
2、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經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通過郵寄的方式轉交(一般帳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臨時帳戶《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帳戶聯系函》的回執)至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已聯網的地區要求同時上傳轉移相關信息至勞動部轉移平臺。
3、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或《回執》后辦理轉出業務,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郵寄至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已聯網的地區要求同時上傳《聯系函》或《回執》信息至勞動部轉移平臺,并轉出轉移基金。
4、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審核無誤且轉移基金到賬后,為申請人完成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業務。
5、申請人可到各區社保經辦機構前臺查詢并打印《廣州市社會保險轉入確認表》,或可通過社保網查詢轉移業務的辦理情況。
(六)城鄉居民養老轉入
1、參保人員在新戶籍地參加城鄉居保后申請轉入外地城鄉居保,須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轉入申請表》(以下簡稱轉入表)。(如有重復繳費的情況,同時填寫《異地轉入養老保險重復繳費處理意見書》,提供本人在廣州開設的活期類銀行結算存折、銀行卡原件及復印件,各區、街(鎮)社保經辦機構掃描歸檔,以便后續如轉入的繳費歷史有重復繳費情況,可立即進行退費業務的辦理。)
2、轉入地社保機構核查材料無誤后,應按規定時限向轉出地先社保機構寄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以下簡稱接收函)。
3、轉出地社保機構接到《接收函》和相關材料后,為參保人打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劃撥至轉入地社保機構,并終止申請轉移人員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4、轉入地社保機構收到《審批表》,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足額到賬后,將參保、轉移信息錄入信息系統,為轉入人員建立、記錄個人賬戶。已經在轉出地完成當年度繳費的人員,在轉入地不再繳納當年保費。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轉入:
1、在參保人申請后的15個工作日內審核條件和資料,符合轉入條件的開具聯系函,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
2、在收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轉移信息表和資金后,審核信息無誤的,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轉移接續。
轉出:
1、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出廣州市打印《參保繳費憑證》原則上即場辦結(特殊情況或采取受理制)。
2、廣州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轉移聯系函》后15個工作日內轉交《轉移信息表》至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已聯網辦理的業務同時上傳相關信息,并轉出轉移基金。
辦理費用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