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了《四川省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將調整優化個人繳費檔次和繳費補貼標準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最高調至4000元,這個繳費檔次對應的政府補貼調整為200元。
這是四川省自2009年啟動新型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及建立統籌城鄉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來,繼續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內容。
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計發系數確定,參保人員繳費多少影響待遇水平高低,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基礎養老金由中央政府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地方政府提高的基礎養老金和加發的年限基礎養老金三部分構成。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正常繳費超過15年的,基礎養老金增發政策仍按照現行規定和標準執行。
在調整優化個人繳費檔次和繳費補貼標準方面
我省此次調整繳費檔次和繳費補貼主要側重于兩個方面:
一是將目前最低繳費檔次由原來的每人每年100元調整為200元,仍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繳費檔次專用于政府為困難群體代繳養老保險費;
二是增設每人每年4000元的最高繳費檔次,對應的繳費補貼為200元,其他繳費檔次和繳費補貼維持原標準不變。
同時,在年度內可自愿調整提高本年度已繳費檔次標準
為鼓勵參保人員長繳多得、多繳多得
規定參保人員在逐年繳費的同時
允許在本年度內通過多次繳費以提高年度對應的繳費檔次
進一步增加個人賬戶資金規模
提升今后整體待遇水平
需注意的是年度內每次繳費都要對應已有的繳費檔次標準
《方案》還明確了
在符合待遇領取條件時
可按補繳時的繳費檔次自愿補繳提高正常繳費年度的繳費檔次標準
補繳不享受繳費補貼
已領取待遇的不再辦理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