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消息,為進一步完善重慶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待遇水平,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已印發《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
《意見》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將覆蓋重慶全市1119萬城鄉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其中,約368萬老年人員將直接受益。
《意見》從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繳費檔次、政府補貼標準等方面建立新的調整機制。
《意見》明確,在中央確定的全國基礎養老金標準基礎上,統籌考慮重慶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變動和財力狀況等因素,與國家同步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
建立個人繳費檔次和政府補貼標準機制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由原來的12個檔次調整為13個檔次,最低繳費檔次調整仍為每人每年100元,最高檔次調整為每人每年3000元,由參保人員自愿選擇參保。
政府補貼隨同調整,最低檔次補貼30元,最高檔次補貼160元。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全部記入個人帳戶。
今后,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重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和政府補貼標準。
對老年人員加發基礎養老金
對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老年人員,從年滿65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加發5元基礎養老金;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再加發5元基礎養老金。已滿70周歲的人員仍按原高齡補貼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