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欽州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1200元、1300、1400、1500元、1600、1700、1800、1900、2000元20個檔次。城鄉居民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繳費檔次確定后,一次性繳納。
二、欽州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從5月1日起,我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其單位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由20%降至19%。同時,階段性地降低全市產業園區企業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對欽州港經濟技術開發區、中國?馬來西亞欽州產業園區、欽州保稅港區3個自治區重點產業園區內的參保企業,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4%;對欽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浦北縣工業集中區、靈山工業區、欽北皇馬工業園區4個產業園區內的參保企業,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20%降至16%。欽南區進口資源加工區內的參保企業,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20%降至16%,因費率降低而減少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財政給予補貼,補貼資金由企業地方稅收入庫級次同級財政負擔。
(一)降低費率時間: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暫定兩年,即從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二)降低費率審核。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9%的,由社保經辦機構統一核定,不需企業申報。
2、屬于產業園區(欽南區進口資源加工區除外)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4%或16%的企業,需進行資格審核。具體如下:
(1)范圍和條件
從5月1日起,工商注冊登記和稅務登記在產業園區內、并在產業園區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且已實現全員參保繳費無歷史欠費的企業,享受桂政發[2016]20號文件規定的單位繳費比例14%或16%的優惠費率。對于沒有實現全員參保繳費且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單位繳費比例按19%執行;已通過整改實現全員參保繳費且已全額補繳歷史欠費的,從實現全員參保和全額補繳歷史欠費之下月起實行產業園區內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費率政策。
(2)申報審核程序
符合實行單位繳費比例為14%或16%的企業,必須履行申報審核程序。
①單位申報:由企業負責填寫《產業園區企業實行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申報審核表》(以下簡稱《降費申報審核表》),并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納稅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向園區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②園區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園區企業主管部門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需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③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企業申報材料后,需于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
對于本通知下發后新成立的企業,符合條件的,應當在企業成立30日內完成申報工作。已經審核確認的,當企業名稱、法人、注冊登記或生產經營場地等發生變更的,需重新辦理申報審核手續。已經審核確認的,當不再符合產業園區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條件時,應及時向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調高費率,企業主管部門應及時向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有關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加強稽核工作,及時發現問題并調整費率。對于企業不及時申報調高費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實后,在補收企業少繳部分的同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加收滯納金。
3、欽南區進口資源加工區內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6%的企業,需進行社保補貼申請審核。具體如下:
(1)范圍和條件
從5月1日起,工商注冊登記和稅務登記在產業園區內、并在加工區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且已實現全員參保繳費無歷史欠費的企業,享受單位繳費比例16%的社保補貼。對于沒有實現全員參保繳費且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單位繳費比例按19%執行;已通過整改實現全員參保繳費且已全額補繳歷史欠費的,從實現全員參保和全額補繳歷史欠費之下月起實行加工區內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費率補貼政策。
(2)申請審核程序
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繳費部分按照“先繳后補”的辦法,即企業在繳費年度先按19%的比例按時足額繳納單位應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后,于繳費年度結束次年1月30日前按規定的程序申請財政補助資金。
①單位申報:由企業負責填寫《欽南區進口資源加工區企業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財政補助申報審核表》(以下簡稱《降費申報審核表》 ),并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納稅登記證、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勞動工資統計報表、社會保險費繳費憑證原件和復印件等材料,向加工區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