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陽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單位:單位20%
個人:個人8%
二、南陽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1、個人繳費基數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從2015年7月1日起,可由本人按南陽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至200%范圍內選擇繳費基數,今后若國家、省有新的規定時按規定執行。
三、南陽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1、不滿45周歲的居民,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
2、參保人年滿6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逐年延繳,并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
3、達到65周歲時仍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的養老保險費,但一次性補繳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南陽養老保險轉移知識】
一、南陽養老保險轉移辦理條件
單位從業人員發生退工、解聘或調離。
二、南陽養老保險轉移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委托他人辦理申請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4、《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5、《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6、《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南陽養老保險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跨統籌區域轉移的,轉出地(即原參保地,下同)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將其城鄉居保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轉入轉入地(即新參保地,下同),按轉入地有關標準繳費和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參保人員須持戶籍關系轉移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資料,到轉入地村民(社區居民)委員會提出城鄉居保關系轉移申請,填寫《河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請表》。
轉入地協辦員負責檢查其提供的材料,于當月20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
轉入地街道(鄉鎮)服務所初審無誤后,于當月25日前將《轉移申請表》及有關材料上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由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將有關信息及時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
3、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復核無誤后,應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開具《河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并將《轉入接收函》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發給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轉出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在城鄉居保信息系統中收到《轉入接收函》后,應對申請轉移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核實,符合轉移規定的,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向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開具《個人賬戶明細表》,并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指定金融機構將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劃撥至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指定的銀行賬戶,終止申請轉移人員的城鄉居保關系,同時保留申請轉移人員的參保信息。
4、轉入地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收到《個人賬戶明細表》并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儲存額足額到賬后,應及時告知轉入人員,并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進行實收處理、為轉入人員記錄個人賬戶。
5、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地改變但未跨城鄉居保統籌區域的,只轉移城鄉居保關系不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
6、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已享受待遇的參保人員需要跨統籌區域遷移的,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
四、南陽養老保險轉移辦理地址
南陽市宛城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人民南路299
電話:(0377)63227323
唐河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銀化路附近
唐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福州路
內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大成路附近
桐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大同路49號附近
臥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七一路777
電話:(0377)63134439
南召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人民路附近
電話:(0377)66880030
西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電廠路156
西峽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電廠路156
淅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健康路
鎮平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健康南路21
新野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漢城路
新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漢城路
淅川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南陽市淅川縣
方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南陽市方城縣
內鄉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南陽市內鄉縣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符合條件者當場辦結
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