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每月最低繳費為2069元。7月11日,記者從安陽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獲悉,我市2016繳費年度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已經確定,每月最低繳費基數為2069元。新調整后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對你我的生活有何影響呢?
月最低繳費基數2069元
昨日,記者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了解到,2015年我市(包括省直管縣)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41379元,月平均工資為3448元。企業參保職工2016繳費年度(7月-2017年6月)繳費基數按我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進行調整規范,最低繳費基數2069元,最高繳費基數10344元,繳費費率為單位19%,個人8%。
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從業人員可以在我市2015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至300%范圍內選擇繳費基數。最低繳費基數2069元,最高繳費基數10344元,繳費費率為20%。
繳費基數怎么確定
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一般來說,參保職工繳費基數就是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不過,當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月平均工資60%的,則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該工作人員說。
大多數職工都是按本人實際工資作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費,只有少部分收入偏低或偏高的職工,繳費基數不是本人工資。隨著近年來“招工難”現象出現,各地工資水平較低的農民工等群體,其工資增速反而保持了較快的水平。因此,多數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員工,是按照本人實際工資繳納社保的。
安陽市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1、社會保險費申報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
(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系方式
(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
(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
(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
(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
第五條 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為申報。代職工申報的事項包括:職工姓名、社會保障號碼、用工類型、聯系地址、代扣代繳明細等。
用人單位代職工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應當經職工本人簽字認可,由用人單位留存備查。
第六條 用人單位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繳費申報有困難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可以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2、社會保險費繳納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到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
(二)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可以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委托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出的托收憑證劃繳用人單位和為其職工代扣的社會保險費。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時,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干預或者拒絕。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代繳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