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鄉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養老保險保險是五險中的一種,養老保險最低繳納年限為180個月這算為年限大致為15年。養老保險交的年限較多的在領取退休金時則可以多領取費用。養老保險的繳納是允許間斷性繳納的,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單獨辦理養老保險需帶上身份證、戶口簿。
二、新鄉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單位:省屬單位18%,私企單位12%,外資單位20%,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20%計征
個人:個人8%
三、新鄉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1、社會保險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社會保險基數
2、社會保險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社會保險基數。
四、新鄉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1、不滿45周歲的居民,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15年。
2、參保人年滿60周歲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應逐年延繳,并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
3、達到65周歲時仍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差額年限的養老保險費,但一次性補繳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新鄉養老保險轉移知識】
一、新鄉養老保險轉移辦理條件
單位從業人員發生退工、解聘或調離。
二、新鄉養老保險轉移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委托他人辦理申請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4、《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5、《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6、《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新鄉養老保險轉移辦理流程
跨省轉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省內異地轉移:
辦理條件:
1.參保人員返回戶籍地
2.對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不能往非戶籍地轉移
3.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
所攜帶資料:
1.轉出本地:需填寫《職工流動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申報表(表4-2)》一式3份,轉出單位蓋章(注:停保不用蓋章),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如不是本人來辦理,需攜帶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和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轉入本地:需填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情況表(在職人員)(表2-2-1)》轉入單位蓋章;攜帶參保繳費憑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辦理時限: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辦結。
辦理程序:
⑴職工于流動當月底前到社會保險中心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⑵社會保險中心核對各項社會保險繳費情況,在《轉移單》上蓋章。
四、新鄉養老保險轉移辦理地址
長垣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養老保險業務大廳
地址:新鄉市長垣縣
電話:(0373)8886325
中共輝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員會
地址:中心路10
獲嘉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民主路
電話:(0373)4597988
輝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新鄉市輝縣市
新鄉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勞動南街6號
電話:(0373)5085980
原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新鄉市原陽縣
輝縣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中心路附近
電話:(0373)6283004
新鄉市牧野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宏力大道中355
電話:0373-3383360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符合條件者當場辦結
收費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