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幫我算了一筆賬,一個月人領55塊,一年就是660塊錢,還多繳多得,這么好的政策,咱必須參加”,魏縣院堡鄉岳莊村68歲的薛書信說,“我給三個在外打工的兒子都叫了電話,聽說農民也能參加社會保險,他們積極性都非常高,我們全家都參保了。晚年有了保障,不給子孫添負擔。”一番話,道出了廣大群眾的心聲。
據了解,今年7月1日起,我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并實施,統稱為“邯鄲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并軌后,城鄉居民參保繳費標準一致、養老待遇基本一致。至此,一個覆蓋城鄉的社會養老保險機制全面建立了起來,在制度層面實現了城鄉養老保險全覆蓋。
城鄉居民自愿參保,繳費標準分十檔
按照《邯鄲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規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各縣(市、區)16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鄉非從業居民,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參保人員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度繳費,多繳多得。
據了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基本一致,只是在原新農村養老保險100元到500元的5個檔次的基礎上又增加5個檔。參保居民的個人賬戶沒有改變,已參保的居民可根據相關標準在下一年度的繳費期自愿選擇新的參保檔次。
健全四級財政補貼制度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之前推行的農村社會保險制度不同,以前的是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政府給予政策支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則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原則;堅持從城鄉居民實際情況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與我市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堅持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堅持政府主導和城鄉居民自愿相結合,引導城鄉居民普遍參保。
中央財政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按月支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央基礎養老金。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適當增加地方基礎養老金。地方財政對繳費參保人給予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各縣(市、區)根據本地實際,可適當提高對參保人繳費的補貼標準和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鼓勵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縣(市、區)可對長期繳費參保人適當加發地方基礎養老金。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實行特殊補貼政策。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適當提高為重度殘疾人代繳養老保險費的標準。
農村老人領取待遇不再與子女參保掛鉤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推行,無論在宣傳上還是在日常的經辦上,都力求讓百姓舒心,做出了一系列人性化的服務和管理,取消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捆綁式”機制。
在原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符合領取條件的老年人領取待遇與其子女參保繳費掛鉤的有關規定不再執行。原試點縣(市、區)中,因此導致未享受基礎養老金的符合領取條件的老年人,自合并實施之月起逐月發放基礎養老金,之前的基礎養老金不再補發。
建立個人賬戶。每個參保人都有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省、市、縣(市、區)財政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利息,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每年定期公布的計息標準,由各縣(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統一計息。
若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儲存額尚未領取或未領完的資金,除政府補貼外,可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補貼的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養老金待遇。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加發地方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縣(市、區)政府承擔。加發地方基礎養老金的具體標準,由縣(市、區)政府自行確定。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縣(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領取待遇的人員每年應進行領取資格認定;領取期間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應在一個月內到所屬鄉(鎮)、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務站或街道、社區居委會辦理相關手續。據悉,經過幾個月的努力,我市建立起了市、縣、鄉、村四級基層經辦機構,在全市242個鄉鎮,5548個行政村設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事務所,在每個村都明確了村級協辦員,實行“人性化”管理,讓村民在家中就可以完成登記、繳費、認證等工作。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鄉有戶籍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