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企業養老保險費率標準
截止社平工資發布之前,青島社會保險的最低繳費基數為2134元/月
1、單位職工繳納五險情況下的繳費基數:
鑒于青島統計局還沒有公布社平工資,根據《關于做好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
“參保單位及其職工申報20xx年的繳費基數,暫用2013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42688元(月均3557元)進行封頂保底,繳納社會保險費并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統一使用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重新封頂保底核定繳費基數,并對繳費差額統一進行補收,重新計發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并補發差額。”
2、單位承擔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根據《關于降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的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由20%調整為18%。”
3、關于農業戶口單位繳費基數優惠的政策已經取消
20xx年1月1日后,按照《關于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單位承擔的農業戶口人員養老和工傷繳費基數,按照員工的實際工資計算,不再按照上年度社平的60%計算。
社保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青島20xx年度社保繳費基數申報通知:
關于做好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確認有關問題的通知
青人社辦字[2014]308號
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參保單位繳費基數申報行為,保障參保人員合法效益,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征收與發放,根據國家、省相關政策規定,現就我市20xx年度參保單位及參保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確認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我市行政區域內按照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參保繳費的各類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本通知規定及時辦理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
二、申報時間
(一)參保單位及其職工應于20xx年1月1日至2月xx日期間申報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應于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20日期間申報本人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三、繳費基數申報和確認
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方式、確認和繳費辦法以及有關工作要求,按《關于做好201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有關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226號)規定執行。
青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是多少?
由于國家、省、市社會保險的政策在不斷的變化,導致市民只是知道自己在繳納社保,但是按照什么比例繳納,社保費怎么計算的……等問題,很多人不是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