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對2015年底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根據國家規定和要求,調整月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一是先統一增加8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 (含視同繳費) 每滿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先統一增加80元;再按照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增加4.5%。上述退休人員中,2015年12月底前女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的,每月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上海市還將對2015年底以前按“鎮保”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30元。對2015年底以前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90元,養老金調整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50元。
上述各類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于6月15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為方便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請退休人員盡量避開高峰時段,通過銀行ATM機等自助設備,按各自需求前往銀行、郵局營業網點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