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明確表示,今年,將繼續提高基本養老金標準,并確保按時足額發放,想要知道具體的調整幅度,到時小編會及時更新養老金調整方案最新消息,大家放心,不論幾月份調整,都會補足全年差額的。
山西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調整辦法采取了國家統一規定的“三結合”的調整辦法,即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具體標準為: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5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養老金。對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照顧,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兩項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不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國家規定,2017年調整水平按照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確定。國家批復山西省月人均增加190元。
往年都是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
定額調整就是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一定的額度標準增加,例如:
具體標準為:在原有基礎上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015年具體標準為:在原有基礎上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017年具體標準為:在原有基礎上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掛鉤調整就是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原則,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并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比如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的,每月增加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