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養老金調整細則具體如何呢?大家對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云人社發[2016]233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及中央駐滇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要求和人、財兩部對我省的批復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調整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1.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準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疊加調整。
(1)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2)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滿足多項條件的,疊加調整。
(1) 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2)對退休時單位駐地(個體工商戶、自謀職業等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地)在我省的企業退休人員,分別按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二類地區和三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四類地區、五地類區和六類地區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其他地區按一類地區標準調整。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經按以上標準調整后,其本人基本養老金低于本次調整待遇以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本次調整待遇以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一)調整范圍
1.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2.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退職的人員。(以下統稱“退休人員”)
(二)調整時間
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三)調整標準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掛鉤調整: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5%增加調整。
3.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符合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再給予適當傾斜。
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三、所需資金及來源
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余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縣(市、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調劑,確保本次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兌現。因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到位后統籌解決。
駐滇中央機關及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調整,暫由原渠道解決,待資金到位后再予以清算。
四、有關問題說明
(一)科研、文化等轉制單位轉制前退休人員和國有企業中小學退休教師,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艱苦邊遠地區類區按省政府云政發〔2006〕19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三)各州、市于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兌現工作,并按附表要求將調整兌現情況匯總后,于2017年10月10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和省社會保險局(傳真:0871?67195815)。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財政廳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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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漲幅度如何確定?
自2005年至2017年,我國已經連續12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使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從640多元提高到2017年的2400元左右。2005年至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年至少上調10%,2017年則放緩至6.5%。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說,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是綜合考慮我國經濟發展新常態和人口老齡化新形勢,慎重做出的決策。
從國外主要國家經驗看,養老金調整水平多與物價或工資指數掛鉤,或綜合考慮物價和工資增長情況,有的國家還兼顧人口結構變化等情況。
從我國的情況看,經過改革開放以來持續30多年的高速發展,目前已步入了中高速發展的新常態。近幾年,GDP增速、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都呈下降趨勢。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養老金此前連續多年上調10%,一是因為養老金起點較低,二是因為我國經濟快速增長。養老金漲幅要高于物價漲幅,但不宜長期超過工資增幅,只要在兩者之間,都是合理的。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說,2017年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僅同比上漲2%,低于預期上漲3%的預測指標,屬于溫和通脹范圍,反映了物價水平得到有效控制并保持基本平穩。
“同時,去年1至3季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大致在6.3%,增幅繼續減緩;去年我國GDP增速為6.7%,與上年的6.9%相比有所下降。”金維剛說,“因此今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總體調整水平確定為比上年增長5.5%左右是比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