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長沙養老金政策目前尚未出臺,我們不妨看看2017年至今沿用的政策吧!
近日,湖南省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下發《關于2017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和待遇計發有關問題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2017年新增退休人員待遇如何計算?
單位從業人員:繳費基數不高于基準值300%
據悉,《通告》確定了2017年度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基準值,仍然為2015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491元/月。繳費基數基準值沒有隨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遞增,“這是湖南省繼2017年對參保單位普降費率后,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工成本,為企業減負的又一實招。”該局負責人介紹。
單位從業人員城職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8%,由用人單位每月從參保職工工資中代扣,和單位應繳部分一并繳至社保經辦機構。
參保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上年度(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按基準值進行攔頭保底,不得高于基準值4491元/月的300%,即13473元/月;也不得低于4491元/月的60%,即2695元/月。
靈活就業人員:分為高、低兩檔繳費標準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確定為高、低兩檔:高檔為4491元/月,低檔為2695元/月,繳費比例為20%。
按高檔繳納標準為:4491×20%×12=10778.40元/年;
按低檔繳費標準為:2695×20%×12=6468元/年。
長沙縣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登記后,即可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在全省范圍內自主選擇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等任意網點繳費。值得注意的是,靈活就業人員應在當年內完成本年度繳費。參保人員可在湖南社會保險服務網上查詢個人養老保險繳費個人賬戶及繳費明細。
另外,在2017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前,2017年新增退休人員計發待遇時,所用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暫以4491元/月為準,待2017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后,再重新計算并多退少補。
湖南省關于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湘人社發〔2016〕55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中央在湘各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保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準
(一)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二) 在(一)項調整基礎上,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對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4%.
原因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一)、(二)項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調整增加。
(三) 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5元;對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四) 在(一)、(二)和(三)項調整基礎上,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華恒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五)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認真落實相關解困標準。
(六)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湘政辦法〔2003〕44號和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原省農業廳、省林業廳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準同上。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省人民政府湘發〔2015〕38號文件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所需增加的增加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復制籌措,國家和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四、調整辦法
(一)此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根據所屬管轄范圍和分級管理原則,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經辦信息系統中統一設置,出具《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經退休人員所在企業或社區核對無誤后調整,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經退休人員所在單位核對無誤后調整,尚未啟動納入經辦機構管理的,暫由原單位先調整,待啟動后再據實結算。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各地應抓緊在9月30日以前完成,并于10月15日前將本地區的《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和總結報告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三) 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執行本通知規定的調整辦法,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情關懷。各地各有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適當安排經費,確保這項工作按時順利完成。各級政府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地方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支持力度,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