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向來是大家關注的重點問題,那么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具體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鄭州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將啟用新的繳費基數。
昨日,記者從鄭州市社會保險局了解到,鄭州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將有更大選擇余地。靈活就業參保者一年養老保險繳費最多31792.2元、最少繳費6358.44元。
據了解,考慮到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的實際經濟承受能力,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期間,對下一繳費年度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將按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00%、200%、300%四檔進行保底、封頂確定,參保者可在區間自由申報繳費基數。未申報選擇的參保人員,則按照最低繳費工資確定其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調整后,自由職業者養老保險參保繳費的選擇余地更大。按照規定,由于靈活就業人員統一按本人繳費基數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因此,參照鄭州市2015年全市城鎮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52987元的標準計算,下一繳費年度期間,全市靈活就業人員四檔繳費標準分別為:第一檔,選擇“保底”的,月繳費額529.87元,年繳費額6358.44元;第二檔,選擇“平均”的,月繳費額883.12元,年繳費額10597.44元;第三檔,選擇“平均二倍”的,月繳費額1766.23元,年繳費額21194.76元;最高檔,選擇“封頂”的,月繳費額2649.35元,年繳費額31792.2元。
此外,靈活就業人員下一繳費年度醫保繳費標準按照在崗職工平均值計算,月繳費額247.27元,年繳費3097.24(含130元商保費)。
長沙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一、2017年度長沙市靈活就業人員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確定為高、低兩檔:高檔為4491元/月,低檔為2695元/月;繳費比例為20%。
(一)2017年度長沙市靈活就業人員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高檔繳納標準:4491×20%×12=10778.4元(898.2元/月)
(二)2017年度長沙市靈活就業人員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低檔繳納標準:2695×20%×12=6468元(539元/月)
二、2017年度長沙市靈活就業人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2695元/月、繳費比例為5.6%,另加大病醫療互助130元/年。
2017年度長沙市靈活就業人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納標準:2695×5.6%×12 130=1941.04元(161.75元/月)
請參保人員按以上標準,在銀行綁定的代扣銀行卡(或存折)中存入足夠的金額,社會保險費征收部門將從2017年1月開始按以上標準征收。查詢繳費明細,請登錄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網(www.csldbz.gov.cn),輸入身份證或個人編碼進行查詢。
江西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2017年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公布,繳費基數共設五檔。
為解決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正式公布以前無雇主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問題,進一步方便參保繳費和簡化繳費經辦程序,江西現公布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17年五檔繳費基數:
第一檔:2490元;第二檔:3320元;第三檔:4150元;第四檔:8300元;第五檔:12450元。繳費后,繳費指數據實計算。
相比去年來看,今年取消了1550元“最低檔”的繳費基數,所以原先設定的六個檔次也相應調整為五個檔次。從繳費基數來看,第一檔相較去年增加了165元,最高檔(第五檔)相比去年增加了825元。
從個人繳費額來看,2017年第一檔個人年繳費額為5976元;最高檔(第五檔)年繳費額為29880元。
沈陽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沈陽市養老保險管理局下發了“關于沈陽市靈活就業人員選擇2017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檔次的通告”,2015年沈陽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暫公布為5152.25元。
按照相關政策,從2017年7月1日起,對沈陽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調整后的繳費基數為5152.25元。可選擇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七十、百分之八十、百分之九十、百分之一百、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三百的繳費檔次。
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選擇繳費檔次的,默認為原繳費檔次。重新選擇繳費檔次的人員,需在7月1日至7月15日期間登錄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網站(www.ylbxglzx.cn)或到戶籍所在社區填寫《2017年度繳納養老保險基數和檔次選擇申請表》進行選擇,重復選擇的以網上選擇為準。繳費檔次選定后,在一個社保年度內不再調整。
(注:在崗平均工資以《2015年度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最終公布為準。)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
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后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后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征;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準。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2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其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