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于傳統主流的就業方式。而對于靈活就業的人員來說養老保險又該怎樣交呢?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一些關于靈活就業人員交養老保險的方法的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靈活就業人員交養老保險的方法
1、申報和登記。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首次申請參保的,應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暫住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及有關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城鎮就業證明等資料,到就業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綜合服務大廳個人服務窗口辦理參保登記、繳費申報手續,并從辦理參保手續的當月,開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同時開始計算繳費年限,不能通過往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方式來增加實際繳費年限。
2、接續辦法。
原已參保的國有、集體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身份按本辦法參保的,根據本人檔案、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個人養老保險手冊等資料,到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綜合服務大廳個人服務窗口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3、繳費方式。
參保人員可按月或按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繳納當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不能跨年度繳費。
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
1.按個人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比例計算,補貼標準為:“40、48”人員每月270元,“45、55”人員每月360元。
2.按個人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比例計算,補貼標準為:“40、48”人員每月180元,“45、55”人員每月240元。
“在領失業金的靈活就業困難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個人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比例計算,補貼標準為:“40、48”人員每月180元,“45、55”人員每月240元。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實際繳費滿15年,可以暫停養老保險繳費,單獨繳納醫療保險。為進一步提高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的使用效率,積極拓展個人賬戶釋放渠道,根據上年度醫保個人賬戶結余情況,今年4月開始擬取消個人賬戶申領現金的釋放方式,改為申辦“陽光健身卡”或支付住院醫療費用中的自負部分。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優惠政策
為了切實保障靈活就業人員這一特殊勞動群體的社會保障權益,國家針對不同類別的靈活就業人員推出了不同的社保優惠政策。
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靈活就業并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就業備案手續并參加社會保險的,可申領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市直現行補貼標準為175.03元。靈活就業的范圍為:
(1)從事社區公共管理的治安巡防員、社區管理員、出租屋管理員、衛生及計生協管員、社區勞動保障協管員;
(2)從事社區居民服務的車輛保管、保潔保綠、家居設施維護、家政服務等臨時性就業人員;
(3)從事家庭手工業、工藝作坊,經營小攤檔,到農村承包種養業人員;
(4)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務服務的臨時工、季節工、承包工、小時工、派遣工等;對已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靈活就業人員,其社會保險補貼辦法按企業(單位)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辦法執行。
對持《失業人員證》從事靈活就業的人員,申報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的,“4050”人員按照其當年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的30%,其他下崗失業人員按照其當年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的15%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4050”人員給予其實際繳費額的60%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補貼,非“4050”人員給予其實際繳費額的30%的養老保險補貼。對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三年期滿或四年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靈活就業人員,可一次性延長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就業困難人員”范圍包括:“4050”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符合條件的殘疾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縣以上(含縣級)勞動模范、軍人配偶、烈屬、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以及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其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