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透露出的信息表明,養老金全國統籌或許不會一步到位。如下為2017兩會養老金全國統籌熱點的 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2017兩會養老金全國統籌熱點解讀
在國務院《關于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下稱《報告》)中提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2017年在推進各項相關改革工作的基礎上,將研究制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方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近期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養老保險綜合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包括建立養老金中央調劑金制度。
養老金中央調劑制度率先“落子”
距離我國提出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已過去20余年。
當時,為推廣全國基本養老保險,提高覆蓋面,在統籌層次上作出了妥協。1997年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僅要求各地“逐步由縣級統籌向省或省授權的地區統籌過渡”。
但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速發展,養老保險基金區域不平衡加劇等現實,與統籌層次低之間的矛盾越來越大,提高統籌層次的呼聲日漸高漲。
2010年出臺的《社會保險法》提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2011年公布的“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全面落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目標,但未能如期實現。2017年公布的“十三五”規劃繼續提出,實現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而人社部此前表示,最快于2017年底前出臺基本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但至今尚未推出。
最新的消息顯示,在真正實現全國統籌前,養老金中央調劑制度或將率先建立。
《報告》提出,2017年,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要求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高制度覆蓋面,在推進各項相關改革工作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方案。
所謂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方案,指在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基礎上,從一定比例起步,建立中央調劑基金,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以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目前,我國僅有北京等少數省市區,基本實現了統一制度、統一標準、統一調劑、 統一管理的養老金省級統籌,其余省份大多實行省級調劑金制度。而中央層面的調劑制度,這次屬首次提及。
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表示,(養老金中央調劑制度)可能是為全國統籌提前做的制度安排,是一種過渡手段。該制度將實現調劑余缺的功能,對落后地區、欠發達地區,養老負擔比較重、退休人員比較集中的地區進行補貼,均衡各地養老負擔。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汪德華表示,調劑制度和全國統籌的差別很大,只是緩解養老金短期矛盾的一種措施。
以精算制度推動全國統籌
除了中央調劑金制度,孫潔指出,目前養老金體制統籌層次低且碎片化,建立養老金的精算報告有助于推動全國統籌養老保險。
《*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也提出,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堅持精算平衡原則。
據悉,由于我國社保精算制度滯后,社保管理中的繳費年限、繳費率、領取養老金年齡、預期壽命和余命、替代率水平等政策參數均無精算平衡,各地政策實施時存在著繳費基數不實和碎片化現象。
現在的一個背景是,全國社會保險財政補助已越來越多。2017年全國社保財政補貼收入首次破萬億元,2017年約為1.1萬億元。到2017年,社保基金預算中,財政補貼收入約為1.26萬億元。
孫潔建議,應當盡快建立養老金精算報告制度,分析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運行的人口、宏觀經濟、財政金融等背景狀況,養老保險政策的最新調整和變化,當前的制度覆蓋范圍、基金征繳效率、老年撫養比、基本養老金替代水平等主要業務指標,年度收入、支出、結余等主要財務指標。
結合制度運行現狀,對未來10年的基金收支進行中期預測。同時,在研究人口和宏觀經濟走勢的基礎上,對未來50年的基金收支進行長期精算預測。在分析預測結果的基礎上,提出精算評估結論和保持制度平穩運行的政策措施。“精算結果可以支撐政策,監測養老金的運行質量,為下一步的養老金全國統籌提供精算方面的支撐。”孫潔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