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是怎么樣的?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個究竟!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并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試點地區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0元,試點地區在此基礎上可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具體標準和資金由各地自行確定和安排。
60周歲以上城鄉居民可申請老年生活補助
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不再納入參保繳費范圍,可以向政府申請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費。
具有本市正式戶籍、年滿60周歲、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也未享受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城鄉居民,可以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費。本市城鄉老年人生活補助費的標準為:年滿六十周歲不滿七十周歲的,每人每月70元;年滿七十周歲不滿八十周歲的,每人每月80元;年滿八十周歲的,每人每月90元。符合條件的60歲以上市民,可以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行政村或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老年人生活補助費申領手續。
職工養老險居民養老險可銜接不可同時參保
目前,市民就業越來越靈活。不少市民有參加過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經歷,對于能否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存在疑慮。對此,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上述兩項養老保險可以相互銜接,但不可以同時參保。
曾經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后中斷就業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但不可以同時繳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已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就業后可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但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后,應停止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既參加過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又參加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兩項保險之間可以相互銜接。符合領取養老待遇條件時,兩項保險的繳費年限可以相互折算,個人賬戶可以合并計算。但對于按15年一次性繳費或補足繳費的,繳費年限不能相互折算。
個不同的交費所能領取養老金各是多少?
交費年限的不同對于領取養老金有沒有影響?(比如每年交同樣的費用,有的交2年就到60歲了,有的要交5年才到60歲)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與繳費年限和繳費標準都有關系。具體計算方法是: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基礎養老金=標準為55元(今后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后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計算系數=139(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系數相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不足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補繳的,其補繳年限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距領取待遇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60歲以上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規定: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申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從參保人申請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直至終老:
(一)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二)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的年限;
(三)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應繳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實行固定沒人110元/月)。
60歲農村養老金領取標準
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